郑州市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郑州市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无年龄限制;
3.毕业后三年内在本市落户;
4.与郑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郑州市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郑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未补缴的。
申请流程:
1,应用。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纳税人向注册纳税地同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中央省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在潍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以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复习。人单位按季度上报材料,各级人社部门同步审核,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3.宣传。在申报的同时,用人单位会公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名称、引进时间、申请标准等。在单位和车间工作3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报告;
4.分销。经市人社局审核后的生活补助,由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核结果拨付到市人社局专用账户,再由市人社局按季度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保卡账户,生活补助在发博后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地方财政和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补贴资金的绩效管理。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根据各地就业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对就业补贴资金进行绩效评估。地方各级财政和人社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就业补贴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分配就业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