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国际货运代理的税制改革:所有企业都能免税吗
预期1:所有业务都免税。
广泛的业务范围和严格的免税规定之间的矛盾成为42号文执行中的一大难题。
国家税务总局42号文件2014将国际货代业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范围由直接货代扩大到间接货代,受到企业一致欢迎。但值得注意的是,42号文并不是所有货代业务都免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不便。
根据42号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方式,为委托人间接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境、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与货、船代理相关的业务手续,可免征增值税。?但这不包括转运和仓储,属于货代企业的服务。
此外,为加强对国际运输等行业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或免退税的管理,2009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专门颁布了《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起止点。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前往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以及从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前往境内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适用范围。?
也就是说,国际货运代理的国内托运、仓储、配送等业务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但在实践中,国际货代行业作为国际运输各环节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采用?一体化运营,一站式服务?,其业务范围包括货物收集、订舱、托运、仓储、包装、装卸、中转、配送等环节。国内业务不能免税,无疑会影响企业的业务发展。
因此,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议上,有业内人士建议货运代理企业注册两个经营主体,其中一个按照免税政策负责进出港运输、引航、靠泊等业务,另一个负责国内仓储、托运等非免税业务。
然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秘书长刘学德表示:同一企业,同一业务人员,与两个经营实体开展业务,业务统计,财务统计将更加困难,这种方法只能作为一种临时的应对措施。?
期待二:普通票和特价票可以并行。
由于各地实施细则不同,很多地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出版物无法并行出版,企业经营受到影响。
42号文正式实施前,上海、青岛、大连等地税务机关均出台了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则。
对青岛市纳税人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以及国内仓储(含堆场)、装卸、报关等服务,与委托人签订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单独核算国际货运代理及其他应税业务代理收入,转出国际货运代理免税项目对应的部分进项税额,可按应税和免税分别申报,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大连规定?试点纳税人享受免税规定的,应当就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海的规定和大连的差不多。纳税人可以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对发票的核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国税通用发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适用免税政策。?
据了解,上海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42号文《上海细则》颁布前就已与上海税务机关进行了沟通。具有国内仓储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和从事非国际运输业务的自有运输车辆可以同时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用于国际货运业务和国内业务。?但这个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
刘学德说:?一个商业实体只能开具一种发票。货代承接业务后,自行承担国内段的运输、仓储等业务,给发货人开具普通发票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第三方需要完成国内段业务,需要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发票就成了问题。?
不难发现,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规定,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随着企业需求的加强和未来政策的完善,这个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预期三:简化免税操作流程
繁琐的操作流程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也增加了税务部门的监管难度。
针对目前的免税申请业务,企业普遍反馈的意见是业务的申请和管理流程过于复杂,简化流程的呼声强烈。
根据42号文和地方细则的要求,获得备案的货代企业除了提供多项申请材料外,还要对免税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填写《国际货运代理免税收入清单》。这份表格包含了很多项目,如船名、航次航线、货物类别、提单、合同及金额、金融机构的结算证明等等,成为大家谈论最多的一点。
青岛航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崔笑着说:免税申请要填的表格比我们自己统计的还要清楚。?青岛某间接货代公司提供的一组数字也能说明问题。42号文实施后,当月公司减少税费30多万元,但由于统计、申报、核算工作复杂,增加人工支出近65438+万元。
刘学德坦言:免税细则要求过于复杂,不利于政策尽快落实。?在他看来,42号文体现了税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这一制度是为了方便企业的运作和部门的监督。但复杂的操作流程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也增加了税务部门的监管难度,双方的运营成本都会大大增加。?我们期望以低成本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保护税源。?
预期四:免税范围再次扩大。
用什么?营改增?随着改革的全面完成,相信货代行业的免增值税政策会更加完善。
42号文是对国际货运代理免税政策的完善,但不应是终点。为了减轻企业的纳税压力,与国际惯例接轨,企业期待未来免税范围的扩大。
上海浦东货运青岛公司总经理高磊说,他期待着42号文的实施?过渡期?税款可以退还。他说:?我们和发货人之间的结算期是一至两个月。我们8月份交了近40万的税费,没有享受到减免。和发货人结算时进入免税期,发货人以免税为由停止支付这部分费用,我们只好自己承担。?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与财务管理系主任蔡畅长期关注中国?营改增?过程。他认为:?42号文将优惠政策延伸至间接货代,保证了国际运输相关服务企业的税收公平,使扣税链条更加完整。?他还期待国际货代业免税范围的扩大。货运代理的业务包括集货、订舱、仓储和中转,以及与国际运输相关的服务,如报关报检、货物保险,以及新兴的物流服务,如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快递和合同物流。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尚未实现全链条免税。?
蔡畅表示,增值税最终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商品和货物一体化征税,以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的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营改增?改革将会完成。?在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的同时,税率档次将陆续简化。未来货代行业国内服务税也有望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