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投毒事件的真正原因和过程

法律主观性:

复旦投毒案三年后,2015,15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与其见面,林森浩最终被执行死刑。仅仅过了不到四天,此案终于尘埃落定。法官解释林森浩为何被判死刑法官:本案中,被告人林森浩作为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应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服务,尊重和关爱生命应是其应尽的义务。而林森浩只是因为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以此来泄愤,即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故意将有毒化学物质投放到饮水机中,故意杀害无辜被害人,漠视他人生命。林森浩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在审查过程中,辩护律师曾提出过一些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审查判断这些意见的?法官:辩护律师提出,法医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起初并未在黄洋的尿样中检测出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在法医科学技术研究所采集的黄洋尿样中检测出二甲基亚硝胺。两家鉴定机构对黄洋尿样的检测结果相互矛盾。最高法审查认为,生物鉴定中心在黄洋尿样中检出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与林森浩投放二甲基亚硝胺后,黄洋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中毒死亡的事实,可以相互印证,相关鉴定人在侦查阶段的证言已对两次检验结果的差异作出合理解释。该证言在一审法庭进行了质证,被一、二审法院采纳,故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不予采纳。(新华社)最高法院还原真相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研究生,同住一个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黄洋不满,决定投毒伤害黄洋。2065438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设法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了此前存放在此处的装有残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 50左右,林森浩趁宿舍无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放入房间内的饮水机内。4月1日9时,黄洋从饮水机喝水后呕吐,当天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随后几天,黄洋多次去医院,病情恶化,被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4月12日零时,在公安机关确认林森浩有犯罪嫌疑并对其进行传唤后,林森浩如实供述了其向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4月16日,黄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法医鉴定,黄洋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引起的急性肝坏死导致的急性肝功能衰竭,继而多器官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