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新生助学贷款

申报和处理程序

(1)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二)准备材料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准备完毕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要完整填写申请表,并完整盖章。(三)材料的审核借款人和* * *连同借款人到表格登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和* * *连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本)、申请表和邮政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四)签订合同的借款人* * *与借款人本人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请在合同中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必须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导致贷款无法汇出,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五)返还合同回执借款合同签订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并在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寄至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联系。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注册后30天内(不晚于65438+10月30日)未收到回执的,视为学生已取消贷款申请。本合同所附收据是本合同项下的重要文件。在此提醒各位同学,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尽量用挂号信寄。(六)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大学指定账户。(七)偿还贷款毕业后,学生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将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账户;代理结算银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中扣款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