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原副校长李为何被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例一

“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在个体工商户金某某(另案处理)承租上海海洋大学(以下简称海洋大学)临港校区超市的过程中,伙同金某某,行贿人民币60万元(另案处理)”

案例二

2009年5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戴某某利用担任上海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租赁房地产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街道祥和食品店负责人金某某(另案处理)人民币3.6万元,据为己有。

2065438+2004年4月期间,被告人戴某某利用其担任上海振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管理自动饮料售货机租赁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上海饮料有限公司给予的人民币31万元归其个人所有。

2014年5月27日,被告人戴某某在组织谈话过程中如实供述了上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受贿款。

被告人戴某某当庭对上述事实无异议,有证人金某某、赵某某、高某的证言,有相关工商登记档案的机读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职证明、聘任书、房屋租赁合同、合作协议、银行交易记录、财务凭证、扣押物品清单、反贪机关制作的案由及上海海洋大学纪委出具的资料、被告人戴某某的户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