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01大学生参加绍兴人才交流活动补贴
邀请参加求职、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大学生(含2年内毕业的),给予200-1.500元的交通补贴,并按照每名大学生每天200元的标准安排住宿。
享受方式解读:活动实施前,用人单位需要登录“越快越兑”,将名单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补贴解读:交通补贴发放到大学生银行账户,标准为省内200元/人/次,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800元/人/次,华东地区以外1.500元/人/次。
02大学生就业实习补贴
对来绍兴实习的大学生(1个月以上),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80%对大专(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人员,给予每次最高12个月的实习补贴。
享受对象解读:毕业2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和未就业毕业生。
补贴解读:实习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最高50元/人/次)拨付实习单位;交通补贴应当支付到参加实习学生的银行账户。标准为省内200元/人/次,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800元/人/次,华东地区以外1.500元/人/次。
大学毕业生的三包
注:2021、10、12之后,补贴对象略有调整。补贴对象除选调生博士外,为所有到企业和科研院所(含* * *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房票和安置补贴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和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
高校毕业生住房票补贴对象解读:首次在绍兴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绍兴工作满5年,在用人单位所属地缴纳社保,从未享受过当地保障性住房或房改政策,在绍兴工作后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期间及毕业后在绍兴企业工作的在绍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副高级技师、技师。从工作时间开始,先买房后就业的住房票补贴仅限于毕业年度在绍兴工作且毕业年度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夫妻可按相应标准享受房票补贴。区、县(市)补贴对象、标准、要求等。应以地区政策文件为准。
高校毕业生落户补贴对象解读:首次在绍兴工作并承诺在绍兴工作满5年并在属地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技师。落户补贴和房票可以同时享受。
租房补贴对象解读: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在绍兴市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专(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学历职工,新就业无房。要求: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劳动合同,缴纳企业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含)。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辖区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已婚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按照就高原则缴费。
(4)应聘时,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纳税地点为准。
(五)不得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重复享受租赁补贴。享受房票政策后,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04人才公寓
新引进在绍兴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免交或只交少量房租。各区、县(市)享受对象和要求以属地文件为准。
目前《绍兴市人才代码》中可申请的人才公寓详列如下:
05联系信息
安置津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海智会)
0575-85224983
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8307167
柯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1117398
上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2193089
诸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7211808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3275290
新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6023080、0575-86029987
房票补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海智会)
0575-85224983
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8307165
柯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4126037、0575-84119070
上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2193089
诸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7211808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3278277
新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6023080
租赁补贴
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5178282
越城区外交关系局
0575-85093259
柯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4119070
柯桥区建设局
0575-85681020
上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2182732
上虞区建设局
0575-82001217
诸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7211808
诸暨市建设局
0575-80725525
新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6025149
新昌县建设局
0575-869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