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伟明的主要经历

陆伟明

卢伟明,男,汉族,上海奉贤人,中国民主同盟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宪法学、行政法硕士生导师,行政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

中文名:陆伟明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上海奉贤

出生日期:1975年8月

职业:教师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主要成果:指导北碚区、浔阳区工商局行政指导实践。

代表作:《论服务行政法》、《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规范运用》。

轮廓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993毕业于上海曙光中学;同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二部。2001西南政法大学宪法学、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宪法学、行政法博士学位。2013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博士后。20065438年7月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系任教。

主要研究方向

行政执法、服务行政和行政指导的理论与实践;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问题;行政组织法;应急管理等。

讲座课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

主要研究成果

1.《宪政与行政法治发展报告》,第三卷(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2.《论区域法治建设》,(合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

3.《公务员权益保障》(合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

4.《现行教育法纠纷解决机制评析》,载于《宪法与行政法论文集》(第二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出版。

5.《论教育法律纠纷的申诉制度》,载《法学杂志》2006年4月号。

6.《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研究》(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

7.《中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研究》(论文),《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8.《我国公务员行政处分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论文),载《宪法与行政法》(第一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

9.《行政诉讼与行政司法的关系分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10.《行政法》(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

11.《社会中介组织行政法初探》(论文),载于罗主编《行政法学》(第五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2.论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论文),载《法治论》2002年第4期。

13.《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

14.行政诉讼中调解的选择性运用,载《云南法学》2000年第3期。

15.村委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再探讨(论文),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3月5438+0。

16.《行政强制若干问题浅析》,载《行政与法制》2000年第3期。

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

1.主持重庆市高校教学改革项目“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2.主持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交巡警执法系统研究”。

3.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规范应用”。

4.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农民协会法律制度研究”

5.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研究”

6 .参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委托的项目《重庆市行政指导规范》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7.主要研究教育部重大项目“我国学校应急管理与学校安全立法研究”

8.主要学习了国务院法制办委托的研究项目《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

9.主要研究了国务院法制办委托的项目《法律责任设定分析》。

10.主要研究广州市政府委托的“地方立法立法后评估”项目。

11.司法部的主要研究项目是“行政规划中的法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