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扬州大学2018年招生录取综合评价章程规定,根据考生面试考核结果和招生计划分配情况,报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孙思毅等154名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文科考生、李志坤等411名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理科考生、卢家健等93名农学学科潜力考生获得扬州大学2018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相关说明如下:

1.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开通成绩查询,考生可在综合评价成绩查询页面使用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面试成绩。

2.文件规定,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为300人,选调生人数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计算。我校2018年要选拔600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文科合格线88.67分,理科合格线87.33分,农业潜力合格线79.33分。综合考虑各科最终成绩,* * *选拔658名考生,其中文科最终成绩选拔26名,理科最终成绩选拔365,438+0,理科(农业)最终成绩选拔65,438+0。

3.入选候选人名单的公示期为

6月20日至6月26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26日前书面向我校反映。

4.根据文件和章程规定,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在其本科科目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20分以内,选修科目两门达到BB(含)以上(报考我校农业潜力的选修科目两门为1B1C),必修科目达到4C1,必须在省考试院指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视为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5 .综合评价志愿专业填报,以省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文科考生可填报扬州大学下一批次1381所有专业;

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理科考生可填报扬州大学下一批次1381所有专业;

农学类有潜力的考生可以填报扬州大学下辖所有专业的理科一本批次1382。

具有特长和创新潜力的理科考生,选择填报我校农学潜在专业的,必须是BB(含)。农学潜力类考生只能填报农学潜力类招生专业。

6.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加权综合评价成绩确定考生享受的优惠政策,按照加权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网上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从高到低记入加权综合评价成绩。

7.联系信息

报名电话:0514-87971618,87991362(传真)。

邮寄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邮编: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2358。

电子邮件:ydzb@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