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办学通则

高等学校下属的二级学院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基层单位,国家赋予高等教育的任务已经明确阐述和界定了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范围:

(1)人才培养在我院设置的专业学科范围内,培养真正能为社会发展进步做出贡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各类专业人才。

(2)科研动员全院教师开展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科研活动,以科研成果促进专业建设和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提高本学科的学术地位。

(3)社会服务充分利用我院拥有的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科研成果,为学校所在地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争取社会各界在人力物力上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