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停学程序
办理休学手续
办理时间:开学两周内。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处。
办理程序:学生如要休学,须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由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处理悬浮过程
1.学生因病通过校医院提出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
2.经院(系)领导审定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
3.
经审核,教务处教务处将向符合休学条件者发出休学通知。
4.
学生凭《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到学院教务处领取休学证明,持已全部上缴的离校通知回家休养;
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1.
见《学生手册》中关于本科学籍管理的规定。
2.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休学:
a学生因伤病经医院确诊需停课治疗休息,占一学期总课时的1/3以上。
b根据出勤情况,一学期因病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课时的1/3。
c因某种特殊疾病,学校认为有必要暂停学者。
d在允许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时间为一年。
1.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休学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患病者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者无效);
2、学生将退学材料交给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是否同意;
3.如果学生因病休学,需要将材料提交给学院卫生处,由卫生处核实学生情况;
4、学生将退学材料交给系里,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主任签字,注明是否同意;
5.学生向政教处提交休学材料,政教处主任签字表示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