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可以在大学考试前请假吗?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个人日常行动轨迹,非必要不得请假,特别是要自觉严格控制外出行为。
第二条因客观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或延期请假者,均按旷工处理。详见《Xi安翻译学院学生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条学生因公、因病或因事请假,必须事先申请,不得事后补假,但紧急、突发事件除外。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办理。
第五条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要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第六条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经导师初审,判断学生请假原因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留下备注,然后逐级审批,审批不得越级。
第七条学生因公、因病、事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请假:申请人须持活动主办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及往返计划,在辅导员处填写请假单,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上班:申请人需要联系父母。家长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后,由辅导员按照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休息的,需提供学校保健中心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学校保健中心出具的《转诊证明》或《疗养治疗证明》。
第八条请假程序:
1.学生应提前当面向辅导员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填写请假条。
2.请假手续经批准签字后生效,请假学生应及时将请假条“值班员联”归档,用于日常考勤。
3.需要外出的学生凭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外出证”。
4.请假期满后,学生凭请假条“学生联系方式”到辅导员处销假,销假学生到院内学生处报到。
5.请假期满后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向辅导员申请延期请假,返校后应及时办理延期和终止请假手续。
第9条准许休假:
1.学生一天以内的病假,要经过辅导员批准。
2.学生病假二至三天(含三天)的,经辅导员同意,提交二级学院学生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