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4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5月12日,(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官方《2014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通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14年招生。?

?第二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学校地址:中心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东校区(青岛松陵路93号)

西校区(青岛登州路38号)?

第六条办学体制和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八条基本信息:

青岛大学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黄海之滨,浮山脚下,风景秀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规模宏大、学科齐全、水平较高、师资优秀、社会声誉较高的综合性大学。这里文人荟萃,既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又充满浓郁的时代气息,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23个学院,9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理、工、医、经、管、法、教、艺术等16个学科门类,目前有6个一级博士点,两个学科35个博士点,1个博士学位类型,覆盖18个培养领域;一级学科硕士点31,二级学科硕士点175,硕士学位类型16,涵盖62个培养领域。学校现有学生4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4000人,专科生2004人,博士生、硕士生5642人,外国留学生550人。?

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20个山东省重点学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1门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16项;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央和地方* * *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和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7个;2个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第三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专业入选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首批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汉语教育基地。

学校是全国首批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博士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培养应用型基础人才的名校,山东省人民政府与青岛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青岛大学。2013学校获教育部表彰?“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50强”。

我校实施了特聘教授人才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拥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1万人,院士2人,外聘院士9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专家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中国科学院1人,为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

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多所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建立了97个交流合作项目,包括互派留学生、交换访问学者、学术合作、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建立孔子学院等。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青岛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和学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设立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青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青岛大学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青岛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第十三条青岛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办学条件、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省级和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四条青岛大学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条学校优先录取报考青岛大学的考生作为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网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没有年级差异。

第十八条对于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意愿。对部分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根据相关政策另行制定录取原则。学校在招生、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高分考生。

第十九条学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除服装与服装设计专业(服装表演方向)外,其他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校根据考生意愿,按照招生计划1: 1.5的比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报考音乐、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在校考试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400分及以上,达不到者不予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省级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必须在240分以上,达不到的不予录取?。

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填报青岛大学志愿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控制线,同时达到青岛大学指定的所在省份分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控制线。

其中美术类绘画专业根据我校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可同时填报,按照我校设计类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音乐类:根据我们学校的专业(专业方向)成绩,最好录取。

第二十二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公布。考生录取后,由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第二十五条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授予青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青岛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953691,85953692,85953693。

?传真:0532—85954708邮政编码:266071?

学校网站:

招生信息网网址:

本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情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