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纪念文章
党员,中国杰出制片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副所长、著名法学家刘汉,因病于2004年7月3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69岁。8月2日上午,刘汉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医院举行。
李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和刘洋副主席分别送来花圈和挽联,对刘汉同志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其他以花圈形式表达哀悼的组织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全国妇联等。
近百名社会各界人士怀着深厚的感情参加了刘汉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告别仪式按照刘汉同志的遗愿和家人的要求,尽可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中央纪委驻北京纪检组组长,秘书长朱锦昌等前来吊唁,并转达了陈院长对刘汉同志的夫人和家属的问候.出席告别仪式的还有教育部原副部长张天宝、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茹昕、原秘书长郭。法学院领导、部分学者和学生参加了欢送仪式。
刘汉同志1951参加工作,1951年7月任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65438+9月0957 65438+6月0964 65438+2月;1965 65438+10月1973 65438+2月在原中央马列主义学院政治组从事研究工作;1974 1974 1974 12担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1975 65438+10月1978年4月任北京市东城区委宣传组副组长;65438-0978年5月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编辑部副主任、副主编,法律研究室主任。1993至1998任法学所、政治所联合党委书记、副所长,1995任政治所副所长。刘汉同志生前还担任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政治学评估组组长、国际法哲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刘汉同志是中国法学界受人尊敬的学者。在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多次参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问题研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讲授法学课程。他呕心沥血,教书育人,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室的建设和发展,为法学会和政治学会的建设和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律研究所)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