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创业园孵化基地?
处理条件:
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法人是大学毕业生。
申请材料:
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实体入驻申请表;
2.申请入驻单位的商业计划书;
3.创业实体落户协议;
4.居民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入驻单位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常驻单位招聘人员名册及劳动合同或见习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7、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实体数据月统计表(加盖企业公章);
8.居民单位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9.常驻机构出境申请表。
处理程序:
1.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向拟入驻的孵化基地或创业园提出申请,由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向人才中心提交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审核后,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与入驻单位签订入驻协议。
3.驻青单位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相关政策,具体规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字10号)执行;
4.入驻实体享受所在区提供的一次性房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