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系排名的大学及各自特点!

1,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骨干学院。长期以来,我院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的办学宗旨,通过全院师生的不懈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新世纪,法学院以“依法治国,博古通今”为校训,以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目标为指导,全面谋划和落实各项中心工作,努力把法学院建设成为“优质、创新、开放”的一流法学院。

2.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6月26日,1999,其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学科创建于1904,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的学科。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快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前列。

北大法学院拥有众多知名学者、跨世纪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四个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同时,作为法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国际法、民商法、诉讼法、法制史、知识产权法等各个学科都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有了合理的、最好的法学教师团队,北大法学院在教学。

3.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它是新中国成立后成立的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律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机床”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汇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律交流的窗口。从65438到0998,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首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成立于1912。当时被誉为“中国最好的法学院”,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有朝阳,南有东吴”、“无院(庭)”的美誉。

60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法律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9年和2012年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全国一流学科评估排名中均名列第一,开始跻身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4.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908创办的湖北政法学院。1911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政法专门学校。武昌中山大学创办于1926,国立武汉大学改组于1928。法学院都是很重要的部门。当时,严书堂、王士杰、皮宗石、周毓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先后云集,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恢复法律系,1986成立法学院。韩德培教授、著名刑事法学家教授、著名民商法专家马俊举教授、余劲松教授、曾教授先后担任系主任、院长,现任院长为著名国际法专家肖永平教授。经过30多年的恢复、重建和发展,法学院已经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镇。

5.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全国师资力量最强、科研教学成果最丰硕、学生层次最齐全的院级单位。现任会长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唐力教授。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8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3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32人,其中14人已获得博士学位,14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无论是教师中的教授数量,还是博士、硕士导师数量,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数量均居全校各系之首。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源于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1952。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政法系合并组建中南政法学院。1958 4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部学院、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组建湖北大学法律系。1977,演变为湖北财经大学法律系。1984 65438+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以原中南政法学院为主体,与原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合并组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老牌的“五院四系”之一,是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顶级机构之一,是政法财深度融合的典型代表。

7.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院是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成立于6月1952,2003年5月变更为部门。现拥有10个教研室,25个科研机构,6个法学博士、硕士两个学科点,拥有民商法、刑法两个法学本科专业,6个法学硕士专业点。以及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实验班、西部政法干警班、学校辅修法学,涵盖全日制本科生、双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46个班65,438+0,924名本科生,26名留学生,86名政法生,265,438+0名研究生,7,765,438+0名辅修生3个年级。

学院是上海最早的“法学教育高地”之一,是我校首批教育部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是我校唯一承担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也是我校法学二级学科种类最多、人才培养类型最全、在校学生人数最多的二级学院。

8.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原东北人民大学)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始于1948。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转制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重镇和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中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9.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是中国最早开设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成立法律系,下设法学、政治、经济三个系。2月1930,学校改为学院,法律系改为法学院。几经调整,现在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的。

厦门大学法学院办学条件很好。法学院大楼占地1万多平方米,基础设施面积8235平方米。这里不仅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还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多媒体教室和教师工作室。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图书资料丰富,引进开发了几个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998,学校还成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律分馆,已被批准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1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原国际经济法系)成立于1984。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一。2002年,我校国际法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3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博士后流动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中国最早开设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经过30年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现已成为一所学科体系较为完备、国际法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一流的知名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