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2000年每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给予2000元补贴,超过12个月的部分不再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企业在毕业前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享受补贴。此项补贴可与小微企业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同时享受。已出具放弃上述补贴承诺书的,在放弃享受期间不再受理其补贴申请。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的,补贴对象身份以就业补贴初次审批为准。补贴对象在高校毕业生享受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补贴期间,不得重复享受该政策。

杭州的就业补贴政策包括以下几点:1,免补贴。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经评审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无偿资助。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视情给予项目最高50万元无偿资助。2.融资支持。想在杭州创业的大学生,可以申请最高50万元的融资扶持政策,三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风险池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等。3.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或最高2万元的创业就业补贴。4.场地补贴。大学生可申请三年最高65438+万元的营业用房租金补贴。5.支持优秀的。对年税收1万元以上或就业1万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万元。6.优秀创业人才的培养。每年从“杭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中遴选20名左右学生,给予50万元/人的培养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训、项目研究、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支持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7.创业培训补贴。8.导师补贴。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结对开展创业辅导,可享受2000元综合补贴;引导大学生在市区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可享受8000元绩效补贴;每次参加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竞赛评比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1000元补贴。9.生命安全。大学生创业者纳入杭州市公租房和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享受实物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对来杭工作的高学历全球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第二条拟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后五年内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创业,须符合以下条件: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注册所出资企业3个月以上;2、大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3.在杭普通高校申请创业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须持有接受孵化证明,且是在杭转化的创业项目;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初创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大学生股东)未获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的市级专项资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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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意见》第十九条

妥善解决人才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无房住”的原则,为我市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和其他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为A类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对B、C、D类人才分别给予654.38+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住房补贴。为E类人才提供人才租赁住房或1200元/月租房补贴。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7年(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创新创业人才,按当年申请条件统一纳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