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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制

论文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控制竣工结算

摘要:从人工成本管理、材料成本管理、机械成本管理和其他成本管理等方面,论述了项目施工管理中项目成本控制的新思路。本文主要介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项目实施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设领域的进一步开放,按预算定额计算的工程造价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招标人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并考虑风险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模式。GBS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主要由国有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该标准的颁布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已与国际惯例接轨。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谈了这种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的显示拟建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及相应工程量的详细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它反映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项目及相应的工程量,综合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指投标人完成招标人提供的32卷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也就是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采用的单价是不同于现行定额工程量计价单价的另一种单价,即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二)工程采购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定和措施是强制性的,应在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得到遵守。

主要体现在:一是规定凡是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主要由国有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国家规范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规定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统一工程量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并且应该以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示。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在工程量清单中仅列为“措施”。具体措施的细节,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都是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进行设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企业之间是不一样的,对企业来说是竞争性项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具体消耗量。投标企业可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报价,或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定额进行报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投标权赋予了企业。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管理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为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有统一的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场地的地质、水文和地下条件的相关资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以实体消耗成本为基础。工程计价时,必须严格按照定额执行消耗标准及其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超高补贴、土方放坡系数、临时设施费、材料二次运输费、优质优价加价费、赶工措施等非实体消耗费用,属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以“案”或“项”的形式出现,费用由投标人报出。除合同约定外,一般不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项目应准确地列出定额的编号、项目的名称和内容、项目的数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要换算和引用的项目,应在定额号后标注“变更”和“引用”字样,并在项目内容中说明。对不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采用“暂定金额”和“暂定数量”的,应在工程量清单说明中予以说明。

工程量清单发出后。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不一致,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纠正。补充招标通知和答疑纪要具有最终修改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效力。

(2)合同价格管理

很长时间了。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仅限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核查,而对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合理性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很少,导致施工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暂行规定》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合同价款的认证或者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项目”,因此加强合同审核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事后跟进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中标是建设单位选择造价和施工条件的一个阶段,合同签证对造价和施工条件的落实至关重要。工程监理和造价管理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进行审查和认证,检查合同价格是否与投标价格一致,合同中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有不合理的附加条款,出资的形式和时间是否合理等等。为了保证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以及维护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履约率。

(3)结算价格管理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调整合同价款,不得变更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款,涉及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差价等。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用“暂定金额”和“暂定数量”的子项,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监理的指令进行计算并提出书面意见,经造价工程师或工程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可调整该项目的工程价款。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人和工程分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相关结算资料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批。经过审批。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第三,结论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我们必须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断学习新的工程技术知识。学习国外造价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自己培养成符合时代需要的造价工作者。项目成本控制是一个动态控制过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造价控制人员必须合理确定工程在施工各阶段的造价目标,采用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手段,有效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参考资料: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O500-2003[s]

[2]张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政府工程投资管理探讨[J],安徽建筑,2004 (06): 135-136

[3]陈凤兰,郭辉,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的工程造价控制[J],长江大学学报,2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