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健的名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教授。
性别:男性
出生日期:1957年6月
学历:法学博士。
专业方向:民法、比较法、罗马法。1977年考入甘肃省兰州大学历史系,1981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1984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65438+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讲师从1987,晋升副教授从1992,晋升正教授从1995。
1988.1-1989.5获国家教委奖学金赴联邦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学习,并在德国多所大学讲学。1990.4-6应邀作为客座教授访问意大利罗马大学。1991年获国家教委优秀青年教师研究基金奖,完成欧洲单一市场法律制度研究项目。
1991.10-1995.4受澳门政府邀请,受司法部和国家教委派遣,作为中国法律专家参与澳门法律本地化工作。在澳门期间,他主持编纂了澳门第一部中文法学著作《澳门法学》。1995在学校支持下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澳门研究中心,任主任。1997-1998获得德国洪堡研究奖学金,赴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研究员,进行专题研究。65438-0998年回国后,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德国法研究中心并任主任。2001《比较法研究》主编。2006 54 38+0-2002年9月参加中组部支援西部大开发“医生服务团”,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2年,在学校的支持下,他创办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并担任院长。2003年创办《中国法律文献》杂志,任主编。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主持大型法律翻译项目《当代德国法律名著》。万里自信人生——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米健
谢青和陈红卫上传时间:2004-12-2。
下乡,从兰州大学到厦门大学再到中国政法大学,出国深造,到澳门工作,到青海挂职,到万里求学,喜欢自然远行的米健一路上尽收眼底,硕果累累,让他平凡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也许,50年代出生的人,注定要被一段艰辛的时光打磨,但他们对理想的追求,一直是单纯而执着的。
1975年4月,18岁的米健本着理想主义来到甘肃省无为县定居。他曾用水磨过肩膀,赤脚涉过冰川,因缺粮而挨饿,喝过人畜喝的池水。但他知道什么是困难,知道如何坦然面对生活的艰辛。
在那一代,米健是幸运的。1977 65438+2月,米健参加了文革后的第一次高考,次年春天如愿进入兰州大学学习历史。当时喜欢古典文学的米健想当作家。“我觉得历史可以为写作提供更广更深的知识和思想背景。”在学习的过程中,米建对希腊罗马历史文化产生了兴趣,进而发现了罗马法这个新的知识世界。米建开始自学法律。“我几乎纯粹的梦想就是将来当一名律师,一名拔刀相助、替天行道的法律骑士。”当时的罗马法就像一个引子,把米建带进了法律的殿堂。1981,米建被厦门大学法律系罗马法专业研究生录取。
那是一段自由学习和享受生活的美好时光。厦门大学美丽的校园,银色的沙滩,湛蓝的海水,海浪,米健记忆犹新。“在那里,我有幸遇到了我的恩师李景熙和胡大展先生,他们像对待父母一样对待我,让我不仅学会了如何学习,更学会了如何做人。”65438年至0983年,通过胡大展的安排,米俭和另外两名学生来京,分别在张、张锡伯、曾老师家里学习中国法制史,在林荣年老师家里学习外国法制史。这种类似于私塾学习的学习方式,让米健受益终生。
1984年,厦门大学的学习生活结束,米建去了中国政法大学,和著名法学家江平一起给本科生讲授罗马法,延续他的罗马法情结。很快,从65438年到0987年,米健和江平教授合著的《罗马法基础》一书以其独特的研究方法和丰富的内容在法学界产生了影响。米健开始在年轻学者中崭露头角。其实罗马法只是米建扩展到更广阔的法律领域的一个桥梁,这么小的世界并不能满足他。在现代中国文坛上,米健最崇拜鲁迅和林语堂。“我钦佩鲁迅的深刻敏锐和民族责任感,钦佩林语堂的超脱和人格独立。在治学上,鲁迅的‘拿来主义’和林语堂的‘两脚通中西,一心通宇宙’,一直被我视为治学的最高境界。”
在米健看来,一个好的学者不仅要有人文关怀,更要有人际交往的境界。所谓人文关怀,就是对社会、民生的责任感,所谓人际境界,就是要有超越民族国家、放眼人类社会的胸怀。20多年的法律征程,米建一直追求一种大气、平易的学术胸怀。无论是在国内教学科研,还是出国深造,还是在国外工作,他都有意识地在东西方文化的广阔视野下,追求纵横东西,达到古今学术的境界。
65438年至0988年,米建赴德国深造,开始了与西方先进法律文化的第一次亲密接触。199110年6月,米健前往澳门,以中国法律专家的身份直接参与澳门法律本地化工作。十余年来,他多次赴德国、瑞士、意大利、日本等国以及港澳地区进行学术访问和讲学,吸收古今思想,博采众长,一步步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米建的学术研究涉及罗马法、比较法、德国法、澳门法、民商法、司法制度等诸多领域。他提出的侵权责任二元制原则、“民事法律行为”命题的谬误和对法律行为理论的误解,都在学术界产生了影响。如今,米健早已是比较法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他从比较法到* * *同一律的论证的必然性也逐渐被更多的人所认识。
不可否认,德国法对当代中国法律的表达方式和发展趋势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两次赴德学习法律的米健更增添了一份使命感,让中国法学界更多地了解德国和西方的法律制度。于是,在德国学术交流中心的支持下,由米健牵头的系统翻译德国法律典籍的庞大工程开始了。从1998开始,这套“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系列已翻译出版15册,包括《德国民法总论》、《欧洲合同法总论》、《行政法总论》。这些法律专著堪称当代德国乃至欧洲法学界公认的法学经典,被学术界誉为近年来翻译质量最高、规模最大、主题最深刻的翻译丛书。谢等人对《德国民法通则》的翻译更是令人瞩目。
在澳门,米健的具体工作是协助其民法典的中文翻译。米坚不仅参与了《葡萄牙民法典》等多部法律的汉译工作,还负责组织策划了澳门历史上第一部中文法律著作《澳门法》的编纂。同时,米健和他的同事* * *翻译出版了德国著名的比较法著作《比较法通论》和英文的《比较法律传统》。离开澳门后,米建还出版了澳门民商法律制度专著《澳门民商法》,以及更为广泛的论文集《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至今仍在中国大陆和澳门。
澳门法律制度的代表作。“我在澳门的三年,做了一些值得自己回味的事,对我个人生活和澳门社会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那段时间,米健迎来了又一个学术高峰。
“我花了大量的精力研究外国的法律,但我一直试图将它们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并将其应用于中国的法律和实践。”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2001年9月,米健参加了支援西部“医生服务团”,赴青海担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米健在一年的法官生涯中印象最深的是,理论不应该仅仅是理想的草图,而应该是一种可以用于实践,改变现实,让现实逐渐接近理想的思维方式。这种全新的体验,让米健的学术研究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几十年来,我不断面临选择,做出选择,影响了我的人生发展。每一次选择都意味着新的人生奋斗。”
1990年,米健收到了澳门政府的邀请,但他并没有陷入想象,而是陷入了沉思。在澳门回归中国前夕,参与澳门法律本地化无疑是一项历史性的任务。但当时他已经申请了江平先生的第一批博士生,要协助江平先生进行“外国法图书馆”的翻译项目。去澳门意味着他再也没有医生了。当他征求姜先生的意见时,姜先生非常支持他接受邀请。蒋先生说去澳门的机会只有一次。江老师宽容大度的胸怀,让米健感激至今。“我在学术发展上最大的遗憾是,考完试就要放弃读博士的机会。”
1995年,米健不得不面对澳门的去留问题。选择留下来,就是选择了非常舒适的生活,但当时被葡萄牙人统治的澳门,是无法和北京的学术环境相比的。选择离开意味着放弃丰厚的薪水和澳门贵族住宅区的住所。同时也要做好接受政法大学的公寓楼和低很多的工资的心理准备。毋庸置疑,米建必须在学术和金钱之间做出选择。犹豫了几个月后,他最终选择了离开,在学术和金钱之间选择了学术。金钱的诱惑已经无法打动他。“这也是我能在现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氛围下,心平气和的学习和研究的原因。”
到青海高院工作,也是米健人生中的一个重要选择。2001的夏天,他面临着两个选择:被邀请到澳门某大学做副校长,或者被委派到西北的青海工作。选择前者,可以回澳门做点事,收入很高;选择后者,去偏远贫困地区,收入会减少。“但我还是选择了去青海。虽然家人或其他人有不同意见,但我认为这是一个符合我人生信念的选择。”
的确如米健所说,“每一次选择都意味着人生新的奋斗”。1996年,米健从澳门回到中国政法大学,在学校的支持下成立了澳门研究中心。澳门回归前,该中心做了一系列非常有意义的工作。65438年至0997年,米健再次赴德国进行专题研究,《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系列由此酝酿诞生。65438-0999,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德国法学研究中心。2002年,在此基础上,中德法学院成立。米健挑起了院长的责任,全心投入。
2004年6月5日至10月,由中德法学院主办的“法律全球化与同一法律的发现”大型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汇集了中国、德国、日本、台湾省、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众多一流法学专家。这场中西法律文化碰撞与交流的盛会,是对米建多年来所追求的学术境界的最好注解,也是他在更广阔的法学世界里驰骋的努力。
本文原载于《法制日报》记者谢青和陈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