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5月6日,(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官方《201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规则一。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顺利招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规则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规则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航天、民航为特色,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之一,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在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五条?学校代码:10287。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博士生。

第七条?学校地址:将军路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明故宫校区位于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八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

第九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督导。

第四章入学

第十一高校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为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学校调取学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批次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平行志愿实行调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的105%。如果生源质量优秀,我们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增加计划,增加档数。

第十三条外语: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并通过口语测试;飞行技术与运输专业方向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限制,但考生入学后,除日语外,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男生;飞行技术、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运输(民航维修工程)、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作如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执行;各专业国防生体检要求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各大方向均要求肝功能和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60CM。其中,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方向也要求考生在4.6以上裸眼看E字表,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加分政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认可,但总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专业安排:专业招生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置级差,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值根据填报情况确定,级差分值不超过3分;在同等基准成绩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江苏省招生计划:

1.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0招生计划特刊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要求如下:本批次专业要求考试科目为物理,物理为A,其他为B;如果选择的科目是历史,要求是AB;必须限定为4C1。提前,国防生专业要求是2B,4C1合格;提前专业要求批飞技术2C,4C1合格。提前批艺术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的7门科目成绩为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同D级),且不超过3门。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其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在本批次自考生、艺术特长生等计划中,对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的要求是:选考为2B,必考为4C1。

3.江苏省高级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年龄16至20周岁(截止2065438年8月310日,201日),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检、背景调查和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测评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总分在江苏省二本控制线以上者,要求英语不低于65分。考生总分低于二本控制线的,要求英语至少70分。

4.对于江苏省考生,入档后安排专业时,在专业志愿之间设置专业级差,按专业级差法安排专业,级差分不超过3分。选考科目中物理达到A+水平的,折算为3分的级差成绩,在考生投档成绩的基础上加上级差成绩后排序。在同等基准成绩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高分或等级的考生。

第十九条

美术专业:1。江苏省考生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艺术设计需要参加江苏省统考,达到美术本科控制线。江苏省外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如考生所在省有本专业的省统考及要求,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

2、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考生按学校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数学计入总成绩)结合总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保送生、艺术天才、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省、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实施办法》2010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国防生入学后复试不合格,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一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本科专业学费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800元/年。住宿费分为1,000元/年和1,500元/年,由学校安排。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网站、我校招生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信息: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招生电话:025-84892899,025-84896459,025-84896259。

传真:025-8489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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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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