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双学位

选择双学位是大二上学期期末开始报名,下学期正式开课,只要不不及格。关于2006届本科生nbsp考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nbsp院校:nbsp为充分享受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学习机会,教育部2008年将继续在全国7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进行辅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就读七校联校,在外校设辅修,nbsp;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nbsp第一,nbsp注册目标nbsp。2006年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课成绩合格,具备学习能力的,可以申请七所联合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士学位的学习。nbsp二、学分和学位nbsp完成必修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得起始学校颁发的辅修证书;在完成50学分以上的必修课程(含毕业论文答辩)后,在取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取得起始学校颁发的第二、双学士学位证书。nbsp第三,nbsp教学安排nbsp1.教学从第四学期开始到第八学期结束,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5个学期完成。nbsp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周末和暑假。nbsp第四,nbsp学生身份管理。1.符合条件取得起止学校颁发的辅修证书、第二、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由武汉大学教务处教务处管理。nbsp2.未修满25学分的,已修完的课程将作为选修课记入学生成绩单,未通过的课程不予记录。nbsp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无门限)的课程,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起始学校教务处购买复学课程卡,考试可与下一个七年级学校相同专业的课程考试同时进行。nbsp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其报考辅修、第二专业、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依据《武汉大学学生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nbsp第五,nbsp学费nbsp按照七所大学联合学习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支付。第四学期交2500元完成辅修阶段,第六学期交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nbsp第六,nbsp注册程序nbsp。1.预公告阶段:登录“七校联考”信息网/点击“网上报名辅修”进行报名。截止日期是65438+2007年2月25日。nbsp2.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成功并申请到七校联校就读的学生,于2008年6月65438+10月10至6月11期间到武大教务处缴费,领取《七校联校学生听课卡》。选课报名卡一旦填写完毕,卡不可退回。nbsp4.学生可根据课表在开学学校教学部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出勤证明到指定地点上课、考试。nbsp在校就读辅修、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nbsp第一,nbsp注册目标nbsp。2006年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课成绩合格,具备学习能力的,可以申请就读学校开设的辅修、第二专业和双学士学位。nbsp第二,nbsp学分和学位。在取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完必修课25学分以上者,可取得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完必修课50学分以上者(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者,可取得第二、双学士学位证书。nbsp第三,nbsp教学安排nbsp1.已经在学校开设专业的学生,周末必须参加学校的“周末班”。每学期第一周可在网上查询课表,并向财务部购买周末选课卡(每学分100元)。2008年学校周末班开设了十四个专业: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项目管理、金融学、会计学、新闻学、广告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包装工程(动画方向)。nbsp2.对于学校周末班不开设的专业,学生需在征得开学同意的情况下,在相关专业本科班上课,通过选课获得所需课程学分(每学分100元)。nbsp第四,nbsp学生身份管理。1.就读辅修、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武汉大学学生,按《武汉大学学籍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nbsp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由武汉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管理。已取得辅修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课程学分不再重复计算,不计入选修课学分。nbsp3.未修满25学分的,已修完的课程按选修课记入学生报告单,未通过的课程不予记录。nbsp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其报考辅修、第二专业、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依据《武汉大学学生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nbsp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