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549号)
第一条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构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粤教高[2065438]
第二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入学满一学期的;
(二)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品行端正,身体条件符合选调专业要求;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以上处分;
(4)在校期间不转专业。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招生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包括定向、国防、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生;
(2)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三)实行学年制的毕业班学生,实行学分制且学分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
(四)其他不公平、公正、公开等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的。
第四条各专业从其他专业转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5%。教育资源丰富的专业可以增加其他专业的生源比例。各学院调剂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院第一年实际招生人数的15%。
第五条各专业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并公布明确的转学生要求和选拔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选拔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校成立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由分校区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督导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成立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转专业程序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由教务处核定并公布其他专业的转学生人数。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相应学期的第一周通过教务系统提出申请,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申请表》,提交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根据学生意愿汇总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然后发给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学院。转校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转学生名单,明确建议转的年级和班级(如综合评价确定同年级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建议降级),公示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小组审批公布。
(4)经公示,无异议的,已决定转专业的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通知书》于相应学期第三周转入学院注册。
(五)学生向转入院校报到后,接收院校负责其学籍、管理等相关工作,学生原院校应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等档案材料移交给转入院校;报到前,相关管理工作由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第八条转专业学生应当按照转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专业中已经开设的核心课程要进行补充。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过并通过的课程,如内容相近、学分不低于转专业同类课程要求的,经学院和教务处认定后,可直接按同类课程认定;课程未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设置的课程或低于转入专业同类课程学时学分要求的,只能记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九条接收院校负责安排专人指导转专业学生补上相关课程,并根据新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选课。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学籍和党群关系变更工作,同时做好未被批准报考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十条转专业后,按照转专业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
(1)学生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前受到警告及以上处罚,或经查实学生转专业申请不实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校可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06〕37号)同时废止。
开放方式:主动开放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发布于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