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益性岗位新政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政策,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仅限于城镇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和“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包括以下家庭或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特困人员;

(3)低收入家庭;

(4)支出型贫困家庭;

(5)受害者;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困难的家庭或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