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站附填报网站系统教程。
12.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院校批,还有“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提前批本科开设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和非军队院校志愿专栏,其中有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省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民航飞行学员和定向。多名本科生开设“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专科计划”、“非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专栏。本科二批设置“非定向”、“定向”、“预科班”志愿栏;学院提前批准设立“定向培养士官”和“其他院校”志愿栏目,其中“其他院校”志愿栏目有“非定向”和“定向”志愿栏目;本科第三批和高职院校只有“非定向”志愿栏。
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办法参照《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号)执行。
与“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栏10学校平行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栏有1学校志愿,无服从志愿。
本科提前批中,“军校”志愿栏有10学校平行志愿;“全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民航飞行学员”志愿栏有1名学校志愿者。“非定向”志愿栏和“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志愿栏设置两个学校志愿(分为一、二志愿);“定向”志愿一栏有1学校志愿和1“学校服从”志愿。
本科第一批至本科第三批和高职院校批准的“非定向”志愿栏有10所学校。本科第一批“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院校专项计划”志愿栏有1学校志愿,无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预科班”和“定向”志愿栏中有1学校志愿和1“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民族班”有1学校志愿和1“学校服从”志愿。
在专科提前批中,“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一栏有10学校平行志愿和1“学校服从”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中的“非定向”和“定向”志愿栏中有1学校志愿和1学校服从志愿。
65438+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空缺,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其中,军队院校征集志愿只面向政审和军检合格的考生)。提前批本科包括军队院校、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民航飞行学员、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设置征集志愿一次,高职院校设置征集志愿二次。第一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订单定向农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有1个学校志愿,其他志愿栏有10个平行志愿和1个志愿(第一批高职院校没有“学校服从”志愿)。
14.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为九类:(1)军队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政法院校的侦查、治安、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3)航海专业;(4)教师专业面向省内公费;(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业;(6)专业面向基层农技水利特岗招生;(7)民航飞行学员招生专业;(8)艺术类院校(专业),包括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含部分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的院校)和在湖南一本院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9)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参加专科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为五类:(1)定向培养士官;(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业;(3)航空、航海类专业;(4)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业;(5)其他专业。
15.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和“非军队院校”志愿不能同时填报。其中,“非军队院校”的志愿只能报除“军队院校”以外的其他八个院校和专业中的一个,不能混报。院校提前批中的“定向培养士官”和“其他院校”志愿栏不能同时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类别(文学、历史、理工、体育等。)同时出现在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栏中,不得混用。对于选择“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其志愿填报方式按照《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号)执行。
16.政审合格,符合军校招生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军校”志愿。
经政审合格,符合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在院校提前批中填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
通过民航相关招飞机构组织的政审、体检复试,并在民航招飞系统确认生成“招飞有效申请”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填报“民航飞行学员”志愿,且须填报其“招飞有效申请”范围内的院校(志愿的征集不限于“招飞有效申请”中的院校)。
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必须在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在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等四科中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名人数的万分之一以内(四舍五入取整数)。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贫困地区招生工作的通知》(湘交〔2020〕1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经资格审查和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前(2015 12 31前),具有我省农业户口的考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17.具有“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或“单科优秀考生”资格的考生也可报考这四类志愿。
18.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本科志愿(含本批次国家专项计划)7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志愿7月26日至8月60日填报。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