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18学生赵伪造监听等材料?...

赵长得很帅,社交能力很强。他把很多女生的举动污蔑诋毁为“我得不到,我就毁了”。赵的造谣中伤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名誉,影响恶劣。他被怀疑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赵编造了同学“滥交”的事实,并在室友、同学、朋友和网上传播。受害者均为赵同学,15女生涉及两个校区,横跨五个系三个年级。很多人与赵并无太多交集,与他并无恩怨,名誉受损严重。赵自今年2月以来,散布谣言,诽谤多人,情节严重。涉嫌诽谤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属于人身指控罪,需要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然而,赵的诽谤行为严重扰乱了中山大学的教育教学秩序,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也损害了学校的形象。属于情节严重的案件,公安机关也可以依职权主动立案侦查。

伪造同学的不雅聊天记录和裸照,中山大学某学生会主席被拘留开除学籍;

中山大学学生赵伪造同校女生长达半年的大量聊天记录和虚假裸照,称其为“集体卖淫”,并将这些内容在网上网下循环共享,构建了一个跨多个部门贩卖阴、pao的“淫乱世界”。赵诽谤另一个男孩的私生活,严重影响了他的精神生活和社会地位。

赵还是国际关系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在这一事件中,主要有三个传言,其中之一是赵是的女朋友。在他们不堪入目的文笔中,很多同学被冠以“婊子”的名号,很多院系成了“鸡舍”“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