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和安徽省共建的重点师范大学。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华锦校区),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天门山校区)。第三条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条件者,授予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证书。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的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报校长办公室审批;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学校纪委对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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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入学
第八条符合学校备案条件的,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备案比例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对进入投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明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排序规则排序录取。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第十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以英语为外语,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良好及以上,成绩不低于120 (150)。第十一条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50分(150);报考美术、美术(含绘画、雕塑)、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书法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第十二条安徽师范大学不组织艺术招生专业课校考,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录取专业。第十三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统考各模块综合成绩录取。具体如下: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模块1”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拔。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根据“模块3”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择。3.舞蹈表演(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模块4”综合成绩选考。4.书法与法律专业根据“模块6”综合成绩选择。5.美术学、美术学、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按“模块7”的综合成绩选考。6.音乐学专业根据“模块8”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择。7.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模块8”主成绩选考,文化考试成绩和艺术综合成绩达到安徽省指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其中声乐表演只招收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收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分最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上述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安徽省考生报考体育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级体育本科高考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五条高考综合改革考生报考安徽师范大学,其高中阶段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_
第四章体检和学费
第十六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男生身高1.72 ~ 1.85米,女生身高1.62 ~ 1.75米。2.五官正常,无生理缺陷,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X型和O型腿,无传染病史,心脏病,色盲,色弱,哮喘,精神病,肝功能正常,无狐臭。第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万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安徽师范大学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招收运动训练、定向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班、体育(足球教师实验班)、港澳台学生。第十九条学校提供英语、俄语、日语、法语等语种教学,非外语专业学生可根据高中阶段学习情况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大学外语课程。第二十条按专业类别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划分具体专业,分流时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在专业类别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专业。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的学生资助体系,贫困家庭学生可通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审查其入学资格。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举报。第二十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553-5910161,电子邮箱:asdzsb@ahnu.edu.cn,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安师大招生与就业,招生网址:/。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颁布后,如遇教育部及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按相应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