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申请贷款流程

理论上可行,实际操作难度大。

高校转学主要遵循两个文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对学生转学的要求如下:

第二十四条?学生转校或转系(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学年前办理。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考试,并通过考试后才能转校、转系或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转系(专业):

(一)经过严格审查,证明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校能充分发挥专长;

(2)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仍可在本校其他系(专业)或其他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

转移的相关过程是:

第二十七条?转系(专业)办理手续:

想转系(专业)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系主任审核后向拟转系(专业)推荐;需转系(专业)审批的,由教务处审批,并报省教委备案。备案文件应说明转科(专业)原因,因疾病或身体缺陷转科(专业)者应附医院证明。

第二十八条?转移程序:

(一)高校学生转学,必须具备以下材料(简称转学材料):

1,简明新生入学登记表,有转学生姓名;

2、学生本人申请及系、校意见;

3.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各科成绩单,高考体检表;因疾病或身体缺陷而转院者,须附医院证明。

(二)省内高等院校学生的转学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长同意后,将学生申请的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如果学校同意转出,学校会发函带转学材料联系被转学学校。

2.如果不同意接受转校,要回复说明;同意接收的,必须以学校名义向省教委请示,必须附上完整的转学材料;

3、省教委对拟转学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查,如同意转学,则批准其入学。批准文件抄送转出学校和两校所在地公安、粮食部门。

(三)大学生省外转学(包括转出和转入)须有两省(直辖市、自治区)四方(双方学校及其所在省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转出学校向本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教育主管部门请示,转出学校征得同意后发函联系拟转入学校。

2.接收学校同意接收转学的,报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学生可以办理正式手续。批准文件同时抄送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和两地公安、粮食部门,并据此办理户口和粮油转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