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四学生被室友刺死,凶手被判死刑。具体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判决的依据是: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清楚,证据和人证确凿,作案时用水果刀在被害人身上刺了100余刀。虽然作案后投案自首,但作案手法恶劣,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不足以重新开始。根据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最终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额外赔偿被害人亲属4.2万余元。

事件的情况。

被害人郝出生于1998,被害时年仅23岁。他父母每次想起来都很难过,总在幻想如果没有这件事,他儿子可能已经毕业或者考上研究生了。根据郝父亲提供的死亡证明,死亡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地点在大学学生宿舍区。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与郝某为室友,因王某与其他公民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矛盾已激发。2021 9月13日,王与舍友张某又发生争吵。当时王声称要杀张。第二天,张和其他几个舍友来到辅导员办公室投诉,要求将王调离宿舍。辅导员得知情况后立即打来电话,通知了王的母亲,让她赶紧来学校解决此事。王的母亲给儿子打电话,让王认为自己触犯了底线。

所以,我对这四个人怀恨在心。后来我去超市买了三把水果刀藏在背包里。我发现郝一个人在篮球场上,就跟着他。2021,15年9月30日晚,65438+30时,我乘虚而入,用水果刀刺向郝腹部。郝来不及反抗,其他部位被刺,最后倒地。案发后,王没有逃跑,在现场等待民警将其抓获,并如实供述了犯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