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社会事业

2006年至2010年期间,投资6543.8+0.6亿元完成校舍维修改造30万平方米,投资3800万元建成并开办全县第五实验小学,新建或改造乡镇中心幼儿园20所。

2006年至2010年,新农合全面实施,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120元,农民参合率达到96.3%。投资6372万元,建成21乡镇卫生院、454个村卫生室,为各级医疗机构招聘医务人员508人。

2006-2010期间,城镇新增就业3.67万人,安置再就业1.38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6480万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农村每人每年1.300元,城镇每人每月303元,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五年来,社会保障基金累计超过65438亿元,年均增长23%。向1166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200万元。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425户,自2010起,每月给予农村重度残疾人50元生活补助。

2006年至2010期间,莒县与山东师范大学共建“莒文化研究中心”,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家名录。《莒县邮票》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