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教育部?法治?促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性质、层次、类型和住所。

学校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学校英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国标代码:10537;

学校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农业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建重点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学校住所地: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第三条学校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具有免试推荐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科生学习期满,授予湖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31-84618084(传真);

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招生网站:zs.hunau.edu.cn;

学校网址:www.hunau.edu.cn;

邮政编码:410128。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八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管理。

第九条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71个,在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两所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在湖南招生。各省、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英语成绩不低于115;报考会计专业的湖南省考生,数学成绩必须不低于100;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需要有绘画基础;学校非语言专业不限制外语,但学校只安排以英语为基本外语的教学,所以招收英语语言考生是合适的。

第十一条学校各类、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往届学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准入原则

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各方面,择优录取。

第14条换档比率

湖南省内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但不超过120%。

第十五条学校自愿确定原则

根据该校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学校志愿分数线没有差别,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有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录取有直接选择的考生。

第十六条专业自愿确定原则

我校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成绩差确定(如原籍省有特殊要求,按省规定执行),专业间成绩差不超过2分。学校根据考生入档分数分布,设置专业档级差,尽可能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意愿;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可以降一个年级差,报读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党员、三好学生、英语成绩高者;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进行专业调剂,将按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

报考本校表演专业的考生,外省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湖南省学生必须参加省内专业联考,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在政治思想考试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学校批次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外省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学校考试30%+专业成绩;湖南省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

报考该校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联考和高考。在政治思想考核、体检合格,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专业录取

报考该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国高考和生源省体育专业联考,并在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入档考生。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的准入

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学校项目水平测试。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按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进行一次身体健康和入学资格复检。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补贴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资助体系。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俭学、特困补助等措施,给予资金支持。学校提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和助学金,鼓励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的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