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分录和科目(到最后一级)

R&D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R&D费用。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研发活动的定义

为获取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创造性地应用新的科学技术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和产品(服务)而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持续活动。

创造性地应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对技术、产品(服务)进行实质性改进,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创新方面取得有价值的进展,推动了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不包括企业对某项科研成果的常规升级或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等。)

企业应根据上述定义判断是否开展了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并填写“II。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发项目信息表》。

2.判断的依据和方法

在组织专家评审过程中,评审机构可参照以下方法对企业申报的R&D活动(项目)进行评审:

(1)行业标准判断法。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全国性(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衡量“科技新知识”、“科技新知识的创造性应用”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企业开展的项目首先按此参数(标准)判定为研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没有公布公认的R&D活动计量标准,将由本行业专家进行评判。判断的原则是:获取新知识,创造性地应用新知识,实质性地改进技术,应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3)目标或结果判断法(辅助标准)。查看R&D活动(项目)的立项和预算报告,重点了解R&D活动的目的(创新)和计划资源(预算);R&D活动是否产生了最终或中间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当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难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R&D活动时,使用该方法作为辅助。

3.高技术服务业中的企业研发活动

企业为支持其在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开发新产品(服务)和采用新技术,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获得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的活动;或者从事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服务业关键技术项目的开发活动。其判定标准与第4、(1)、1、2段定义的一般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判定标准相同。

4.研发项目的确定

研发项目是指“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备的非重复性研发活动”。企业的R&D费用以每个R&D项目为基础单独计量和计算。

(2)研发费用的收取

企业应汇总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填写“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表”。

1.企业R&D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当按照以下样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项研究开发费用设置辅助核算账户,提供相关凭证和明细表,并按照本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核算。

2.各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1)人事劳动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也称R&D人员)的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其岗位或雇佣相关的其他费用。

(2)直接投资

企业为实施研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费用。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和一般试验方法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简单维护费;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3)折旧费和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在R&D活动中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在R&D项目中使用的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在R&D设施的重建、改造、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成本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而设计工作程序、技术规范和操作特性所发生的费用。

(5)设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开发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的方法和标准等。).

大规模批量和商业生产的常规工具准备和工业工程的成本不能包括在内。

(6)无形资产摊销

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发生的费用摊销。)因研发活动需要购买的。

(7)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指企业委托国内其他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转化院、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境外机构开展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成果归企业所有且与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确定。

在认定过程中,外部研发费用的80%计入总R&D费用。

(8)其他费用

研发活动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持费、高新技术研发保险费等。除非另有规定,该费用一般不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

3.中国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境内企业、高校、转化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委托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境外机构委托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R&D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和技术收入之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和技术项目实施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向企业外部的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等各类服务取得的收入;

4.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试和新产品开发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