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发布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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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学生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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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GB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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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河南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高校,是国家中西部地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的高校,是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已初步发展成为工科优势突出,理、工、农、医等学科协调发展,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史、教、艺等11学科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04
第四条
2022年入学的学生根据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校区和西苑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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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学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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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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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计划的编制、录取规则的制定、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标准、特长生的招收办法和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和第二学士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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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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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的调整办法,制定本年度省、专业计划。招生专业(类别)、招生批次、招生人数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学校名单分别由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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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得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经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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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别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将专业类别填报为专业。同一专业类别入学的新生,不论专业,在完成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后,根据学生意愿、高考成绩和在校学习成绩,参加本专业类别的分流工作,再进入本专业类别的一个专业。第四章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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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符合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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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高校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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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高考语言中的语言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考生,日语专业以英语或日语为考试语言;对于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安排用英语进行外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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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专业考生应达到所在省高考专业分数线和高考文化分数线最低控制线。
第五章准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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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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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总分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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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考生档案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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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考生入档专业安排原则:考生入档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录取条件,采取“专业澄清”的方式录取。即a,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b、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如果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计划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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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省级招生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如果没有统一的备案规则,他们会按照我们学校的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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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成绩乘以40%、专业成绩乘以60%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省级招生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如果没有统一的备案规则,他们会按照我们学校的录取规则执行。22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省级招生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如果没有统一的备案规则,他们会按照我们学校的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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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高考有特殊规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录取原则如下:
(一)全省高考改革按有关规定于2022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 1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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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排序。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要求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3门选考科目总分)的成绩。
按照普通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合格且专业有调整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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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收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各专业、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各专业实行学年学费管理外,其他专业均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报名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费〔2020〕456号)执行。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学费上涨10%。各专业具体收费以学校公布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1.8万元/年,软件工程为1.2万元/年。
根据豫价费字[2000]第132号和豫发改费字[2005]第1204号规定,学校住宿费标准分别为400元/生年、600元/生年、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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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会有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予以奖励。资助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总数的3%左右,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学金主要是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分三档:一等奖每人1200元;二等奖各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另设“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奖励办法按相关协议执行。
(2)国家补助
资助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本科资助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总数的20%左右,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在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学生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后向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向学生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可申请最高12000元的助学贷款。
(四)高等院校服兵役学生的国家教育经费。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被征集服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金额,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的较高金额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不超过每名本科生每年12000元。
(五)勤工俭学
学校有兼职,优先考虑家庭困难的学生,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6)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报到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我们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七)特殊临时救助。
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临时性、突发性、特殊经济困难。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每次500至5000元,每个学生每学年可申请3次资助。
第七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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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获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发现舞弊者,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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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共建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被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学校位置: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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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被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学校位置:河南省南阳市杜诗路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