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09届毕业生特别授予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专项分配办法全日制本科生可以正常毕业。但如果授予名额的条件之一(补考课程数不足6门,大学英语三、四级最高分≥54.5分(新标准为387分),或在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中成绩≥54.5分,则补考该课程。毕业后一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学士学位特别奖励:1。在政府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前六名)、国家级三等奖(或前八名)者。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3、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4、音乐、体育、美容专业比赛获奖项目或作品(限个人),集体项目限骨干人员。第二,非英语专业过了专八。3.非计算机专业通过全国计算机专业水平和能力等级考试(含三级);参加过全国计算机水平与能力考试的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程序员以上资格。四、政府部门组织的其他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前三名)、国家二等奖(或前六名)以上。5.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西华师范大学”名义独立发表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不含增刊)。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七、在学校组织的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八、获得学校组织的实习生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9.毕业前已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者。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