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通知书。
一、公布拟录取博士候选人名单的方式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录取最终以教育部考试成绩和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档案详见《关于202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转学的通知》。录取时档案未移交学校的,学校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明(报名时提交)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保定市外的学生,想转移户口,到户口迁入地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省内考生:
居民登记卡(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省外考生:
户口迁移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籍证明中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入地一栏填写为“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
我校学生和保定市学生不需要迁户口。
(三)政党关系转移
1.党员,其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的,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组织关系转移子系统办理,转入“中国* *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接收单位填写“中国* *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无需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中,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外的,须出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寄到* * *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是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后两周内,由学生本人将介绍信交研究生院党委统一转学。
(4)共青团组织关系的转移
需要同时连接线上和线下。
接收单位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团委
1.线下团员关系转移:需要本人提交团员证和介绍信到研究生院团委统一转移。
2.网上群关系转移:收到拟录取通知并确认后,成员可通过智慧团建向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团委申请转移。
三。其他事项
(1)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材料,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2-7521303。
(3)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隐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邮政编码:071000
(5)相关招生事宜将及时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