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重点大学
2.原来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或者国防重点院校。后来国家学习制度调整,没有进入“211工程”,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共建的大学(省厅共建的大学)。一般来说,这类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和科研基础雄厚,一般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如:山东师范大学、深圳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湘潭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中北大学、河南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燕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三峡大学、沈阳建筑大学。
3.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是各省市特别指定的省级重点大学。如: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长江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李典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西华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广东商学院、Xi理工大学等
4.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是各省市有特色的省属院校。比如:江西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三峡大学、吉林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审计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
5.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和省属重点大学有什么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直接管理的一批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教育部直属高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方面先行一步,在提高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世纪之交全国大学管理体制调整后,一批实力雄厚、学术特色鲜明的大学划归教育部管理(75所)。中国的大学分为中央直属大学和地方省属大学,但不再使用“全国重点大学”这个称呼。
省属重点大学是指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普通高等学校(2500所以上),大部分依靠地方财政支持,由地方行政部门拨款。作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以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努力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加强地方高等教育,一些省级政府大力支持省属高校立足自身特色,积极向中央有关部委争取财力和资源支持,以战略性地解决发展受限的不利局面,促进其快速发展甚至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形成省属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省属* * *高校”和地方直属高校三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