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二,现在毕业准备去教书。国家政策是什么?

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教。一是中央财政在服役期间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包括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为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为每月800元/人),交通补助为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两个。计算工龄的是服务期,党群关系转移到服务单位。如果我要求把我的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我会按照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将免除保管他们档案的服务费;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由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三是服务期内可兼职或专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等服务单位管理职务。四个。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五个。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部门在当年招考中明确。六个。可以,服务期满后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就业和创业的证明。7.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优先录用和招聘志愿者。八个。服务满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牌。服务满2年,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表现突出的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和国际青年消除贫困奖评选。此外,鼓励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为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通过新政策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的八项政策支持。现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并补充部分新政策如下:新政策如下:1。1工龄后考试合格,报考研究生的,获得10分;高校出台的政策对本政策有优惠的,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1年工龄后,可以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东中部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5分。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留在已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满后,学校会发放派遣卡。4。服务期内,可享受学前居住地与服务地之间一年四次硬座票半价优惠。5.在校期间申请助学贷款、在职期间偿还贷款确有困难的,高校要积极与银行等有关方面协调,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6.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利用部分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志愿服务。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程”、“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等专项行动和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