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金华鹦鹉案?

“卖鹦鹉受罚”的案例,是给全社会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争议也是一种普法,警示公众尊重法律法规,善待野生保护动物。

广东深圳男子王鹏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当地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引起公众强烈关注。

从报道来看,网友的意见针锋相对。一种声音认为,王鹏出售两只属于保护物种的鹦鹉,属于违法行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不足以改变行为本身的违法性。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王鹏是出于对鹦鹉的热爱,才饲养繁殖鹦鹉的。虽然他把它们卖给亲戚朋友,但他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观上他的恶意较轻,客观上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一审“顶判”过重。

金华鹦鹉案的影响:

抓鸟,挖鸟蛋,是很多人童年的回忆。那是为了好玩,很多人长大后可能就习惯了。但近年来的一起“大学生挖鸟案”让公众知道,鸟巢不能挖,也不只是大熊猫和金丝猴是保护动物,挖鸟巢也会是一件大事。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案件发生后,多地警方掀起打鸟行动,一场法网恢恢扑鸟的重围,成为鸟的福音。

有了“大学生挖鸟”这个案例,王鹏卖鹦鹉的定罪似乎就不那么突兀和意外了。当事人以不知道这种鹦鹉是野生保护动物为由为自己辩护,但司法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如果不知名的人不能被定罪,那么许多犯罪嫌疑人可以将此视为自己的无罪抗辩。法治像弹簧一样伸缩。有什么威慑力?

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很多条文我们可能不知道,但无知也不要太无畏。无知要从生动的案例中学习,这样才能变得有见识,避免重蹈他人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