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管理硕士。

简介

1999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振兴教育行动计划》,其中指出,积极稳妥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制度,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和国务院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标志着我国MPA教育正式启动。2001年2月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文,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2月22日,成立大会召开。其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由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担任MPA指导委员会主席,纪宝成校长担任指导委员会第一任委员。

首批MPA试点院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航、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2003年新一批MPA培养单位

山东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南开大学、云南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苏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安徽大学、中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新疆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合肥工业大学。

新一批MPA培养单位2014

中国国家警察大学

MPA文化现状

自2001年6月第一次MPA招生以来,2006 54 38+0级MPA***已有7000多人报名,2003级MPA招生即将完成。预计招生近4000人。2004年6月,全国47家MPA培养单位会至此,全国首批MPA试点高校部分MPA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中国自己的MPA即将走向社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MPA教育在中国已经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