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五校四系是什么?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的法学系的简称。
1,“第五医院”的意思是:
原北京政法大学(现中国政法大学)。
原西南政法大学(现西南政法大学)。
原西北政法大学(现西北政法大学)。
原中南政法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原华东政法大学(现华东政法大学)。
2、“四个系列”即:
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现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律的起源:
在中国,法律思想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在中国先秦时期,法学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起,被命名为“法之学”。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皮亚努斯(Ulpianus)将“法律”一词定义为:人与神之间事务的概念,对正义与非正义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