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购房新政策
法理分析:需要满足:《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试行)》可适用本市户籍条件,住房不符合本办法确定的住房标准或本市户籍,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五年内无本市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法律依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办法(试行)》第三条人才落户的适用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南京市人才落户办法适用企业范围内的在职人员。
(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申请对象(目录)》中a、b、c、d、e、f类人才认定条件。
(三)本市户籍,且住房不符合本办法确定的住房标准或者非本市户籍,且在宁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本市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