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学生商业保险?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着力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主要政策
(一)保险范围。
在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2)保护方式。
大学生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按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当地规定缴费,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的日常医疗工作,以方便他们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资金筹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承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进行补贴。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安排。中央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对地方高校学生给予补助。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经费,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继续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