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1.普通类: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科(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级差,所有入档考生按档案总分排序,优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录取时应该一视同仁,不存在性别比例。天津、山东、浙江、海南四省录取规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按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课、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2)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高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优先录取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不足时,首先根据统考(联考)成绩选择专业相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人数仍不足,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同专业合格分数线,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3)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本省(自治区)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四)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