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复旦需要什么条件?

一、招生简章

1.复旦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最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第二,机构设置

1.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

2.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计划的实施和调整、选考方案的制定、录取标准的确定、成绩的审核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3.复旦大学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各类招生计划及其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实施本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类大学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录取任务。

5.复旦大学招生监督小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关键时期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各司其职,执行制度。

三、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14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制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复旦大学(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外),可在入学后第一年或第二年按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特别限制转专业的除外),入学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仅限于医学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程序:

1)省高招办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对拟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具体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根据专业等级差异,分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1、0、0、10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我院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优惠录取政策除外);

3)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调剂考生。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情况下,省高中招生办公室可按照非第一志愿考生成绩不低于我校平均分,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100%进行投档;如人数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与自主选拔和录取相关的政策

1.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在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实验。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实验招生简章(江浙沪)》执行。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2014复旦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执行。

3.经教育部批准,今年我校启动了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农村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4.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5.我校继续招收运动专项技能学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第六,奖金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高中招生办公布的加分相关政策,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投档后不计入专业录取排名。

七、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1,复旦大学思想政治教育(10246),核工程与技术,俄语,韩语,安全管理,法语(仅限北京和江苏省),德语(仅限北京和江苏省),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与护理学(19246)等。9.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录取俄语、韩语、治安管理、法医学、护理学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核工程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法语、德语专业考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转专业政策。

2.我校继续实行上海市、北京市和江苏省的早批次与第一批次“联动”政策,即考生与第一批次(a)同时填报复旦大学(10246),被早批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上海)、法语(北京、江苏)或德语(北京、江苏)录取,且高考成绩良好。

3.国防生

我校招收培养武警部队国防生。招收通过军队政审、面试、体检的男性考生,按军队院校提前分批录取;生源不足的,可将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4.带学生散步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招收的各类走读生,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奥赛决赛入围学生选拔测试计划和复旦大学外语专业学生体验营招生简章执行。

八、入学体检标准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隐瞒疾病病史,学校将按照《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休学的规定处理。

九、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1.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每个专业的预验收标准:

1)大部分本科专业费用5000-6500元/学年?人;

2)软件工程四年学费31,000元/人,其中爱尔兰班43000元/人;

3)高职:7500元/学年?人们。

2.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们。

3.综合资助平台:我校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平台。同时,在新生入学注册时为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都能通过不同方式获得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X.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在实施这一计划的过程中,做到了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开。

2.复旦大学监察部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电话号码是021-6564 2212,电子邮件地址是jijian@fudan.edu.cn。

XI。咨询和联系信息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20043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医学院路138号,200032。

咨询热线:021-5566 6668

招生传真:021-5566 4345

学校主页:www.fudan.edu.cn

招生网站:www.ao.fudan.edu.cn或www.ao.fudan.sh.cn

注册电子邮件:admission@fudan.edu.cn

十二。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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