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2020强基础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教〔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充分发挥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和综合学科的优势。在近30年国家理科基地、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和10年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点计划”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将于2020年启动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北师大强基计划”)。该计划以“为国选才、育人”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使他们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拔尖学生,为他们成为未来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和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专业兴趣浓厚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秀的考生。

B类: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金牌)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础项目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大学的强基础项目。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团体

招生专业

高考科目

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要求

文科组

历史

文学和历史

历史还是地理

哲学

文学和历史

无限的

科学部

数学和应用数学

理工科

物理学

物理学

理工科

物理学

化学

理工科

物理或化学

生物科学

理工科

物理或化学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组报考,填写该专业组的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强基计划招生120人,择优录取。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5月13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础计划报名系统(网址:/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3)入围学校考试方式

对于A类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省、专业组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学校考核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可入围), 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省份同一学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一定分数(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家庭的

超过分数线的要求

北京、山东、天津、浙江

全面改革

70

其他省份

理工科

110

其他省份

文学和历史

70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同一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入围学校考核。

7月26日,学校确认并公布校考入围名单。

(4)学校评估

8月1-3日进行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体育测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是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知识考核,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考核,核实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全程录音录像。

3.体育测试项目包括坐姿前倾、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无故缺席体育测试者,取消其资格。

4.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五)录取方式

1.综合分数的换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综合成绩(满分750) =高考成绩(满分750) *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 *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 *7.5*7.5%。

对于高考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折算,计算方法为:折算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满分*7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省、专业组人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

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A类考生最低分数线者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省级招生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可按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学校在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

第四,培训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出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实施“夯实基础、跨学科融合、科教融合、研学融合”的四位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和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基础学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三大课程模块组成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的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生物化学基础课、哲学基础课、文史基础课和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学生选修相关基础课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知识整合和迁移能力,激发学术兴趣。

2.配备一流的教师,组建高水平的教师和导师队伍。坚持校内校外并重、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热情投入、乐于奉献的一流教学团队。组建“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术导师、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指导、兴趣激发、学业指导、素质提升、科研等方面给予学生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考核方式。构建小班研讨,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和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的主体学习精神。丰富探究、征文、报告、答辩等作业评价方式,增强课程学习深度。加强课内外、线上线下对学生学习的评价,加强阅读量和阅读能力的考查,增强课程学习的广度。

4.师徒相连,学术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本科教育阶段衔接、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融合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打通本科研究的课程设置,形成相互衔接、循序渐进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建设标准、阅读要求、选课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充分考虑学生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潜力,与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融为一体设置课程、组织教学,构建和完善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培养体系。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拔直接生。

5.提倡跨学科,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型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学生学习跨专业、跨学科的辅修和双学位课程。课程主要集中在辅修领域的核心课程上。创造交叉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交叉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项目,支持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多学科融合、全球化多方向融合三大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促进科教协同教育。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相互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短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各专业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教育。

7.实施动态准入,完善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习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能为核心,每学期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轮形成性考核,对学生进行多科目、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流一部分不适合强基础计划的学生。建立正常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和改进机制。

(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招生高校提供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伪造综合素质档案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三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律取消。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原则上,被强基础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我校强基础计划招生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负担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5)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要求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和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政策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7)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一)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我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了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北师大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由北师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电子邮件:jubao@bnu.edu.cn。

七。咨询方法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电子邮件:zsb@bnu.edu.cn

北师大招生网: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电话:0105807862。电子邮件:jubao@bn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8.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