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的转专业问题

据我们所知,1。应用条件是1。学校允许本科生入学一学年后转一次专业。转专业由教务处统一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兴趣、特长来办理。每年转专业的人数一般控制在同专业学生总数的10%以内。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申请转专业:(1)确有某一特长,转专业后有利于发挥特长者;(2)学生入学后被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经校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仍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3)保留入学资格的大一新生或休学学生,入学(复读)时已关闭原专业。上述(1)和(2)要求学生高考成绩高于同一生源相应年份录取的才能转专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后确需转专业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及格者(以期末正常考试成绩为准);(2)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处罚的;(3)艺术、体育、合作办学、对口高职、专科、3+2、3+4和国家专项计划以及国家在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剂专业;(4)跨文理大类的招生专业一般不作调整(文理结合的专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