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集丢了怎么办?你能重新发行它吗?

文件丢失可以补办。

补充内容如下:

1,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成绩单,毕业证高考花名册,毕业学校,志愿填报,高考成绩,录取通知书等。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类学生注册资料;

2.大学各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

3.岗位工作登记卡、招聘程序、劳动合同等。这些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以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去三个地方:

1,毕业后找了一个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了工作单位;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收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将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二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八条国家档案部门主管全国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建设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本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所属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