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刚进吉林大学的研究生发放奖学金?

国家补助部分

第三章筹资标准和支付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年收入1.2万元;研究生每年6000元(每年十个月)。

第六条分配

(1)国家补助金按月发放。培养单位每月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0前将变更情况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应于每月月底将国家助学金名单提交财务办公室,由财务办公室发放。

(2)对于直接生和招生简章中未授予中级学位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当年所修课程的阶段确定国家助学金的等级。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根据硕士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博士课程选修阶段,以博士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在被注册为博士之前,将根据其硕士身份获得国家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国家助学金将作为博士研究生发放。

学术奖学金部分: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资助标准和评估比例见表1。

表1:资助标准和比例

类别级资助标准的评级比例(%)

一等博士研究生13000 20

二等舱9000 50

一级硕士生8000 10

二等舱6000 40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第六条。重点关注新入学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科研潜力。

第八条研究生和博士生导师的申请资格:

(一)继续攻读研究生的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或通过博士学位资格评审前,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学术奖学金评审;直接博士生和招生简章中未授予中级学位的学生,按照当年所学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其参加学术奖学金评定的身份。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硕士生身份参与评价,在选修博士课程阶段按博士生身份参与评价。

(二)因个人原因取消博士获奖资格,追回当年学术奖学金,差额部分按硕士研究生同档次标准追回。

第十条研究生奖学金名额根据有资格参加评审的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向基础学科和急需学科倾斜。第一学年奖学金将给予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并经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