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爱情散文

火在熊熊燃烧,火是那么的红、紫、蓝、绿,让人看一眼就会觉得寒颤。邪恶!怎么这么邪恶!一个女人,留着长发,披着红黑相间的纱布,站在火焰中。飙升的雾气模糊了她的脸,只有那双带着复仇和愤怒的眼睛狠狠地瞪着他。天啊当他的眼睛瞥到那双眼睛的时候,一股寒意从脚底传到五脏六腑,恐惧一下子把他惊醒。

最近几天,为什么总是重复同一个梦?他擦了擦额头渗出的冷汗,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人。医生说她发烧一周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对于白血病人来说,意味着死亡更近了。一想到她已经不知不觉地走进了他的生活,融入了他的生活,他就不寒而栗。上帝啊。为什么他到现在才明白这一点?他用手捶着头,已经来不及了。

她蜷缩在床上,似乎睡得很香。如果她不是因为化疗掉光了头发,他都不敢相信她是一个被上帝判了死刑的人。他坐起来,又帮她拉被子。他的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唉!她还在发烧。医生说这种烧法,就算找到台湾省的同样的骨髓,移植可能也来不及了。

她曾经告诉他,她愿意一辈子跟着他。她的生命有那么短吗?他的眼睛看着她只有蓬松的头皮,想到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正是她那如瀑布般顺滑的长发,容纳了他今生所有的爱。

当时他已经是一个有妻有女的人了,而且凭借丈夫的关系,在一家大型国有外贸公司谋到了一个部门经理的职位。国营外贸公司是个奇怪的地方。它们不像国营工厂那样传统保守,也不像外资企业那样现代开放。一方面要联系外商以便拿到订单,另一方面要联系工厂业务员备货。既接受新事物,又摆脱不了传统的束缚。有点像鸦片战争中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属于异国的,想学却不敢真的跟着学,想放却还是放不下。现在这么流行的情人现象,虽然在那里还是黑幕类,但也在偷偷流行。

那时的她是一个刚毕业的清纯浪漫的女孩,在他的部门做出口助理。‘辅助出口’这种说法很好听,但实际上是做订单和验货的杂工。刚出校门的人,自然充满了理想和抱负,试图用所学在社会上展示自己的实力。后来大都会发现,原来学校的课本都是本来可以扔掉换卫生纸的废物。然而幸运的是,在她意识到之前,她遇到了他。在她眼里,他是一个伟人。名牌大学毕业才六七年,就走上了这家大型外贸公司的中层领导岗位。

说实话,她算不上美女,但干净可爱,挺单纯也不知怎么的,只记得那张熟悉的脸总让他当时看到她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她对工作非常认真。看到她让他想起了自己。是啊!那时候的我,还没有那么天真的去发那些永远无法回复的传真。我还雄心勃勃地要自己开发新产品和寻找新客户。结果发现不仅找不到,单个找,很容易就被那些所谓的官方出口商以各自职位的名义拿走了。这个世界弱肉强食,你不踩别人,别人就踩死你。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在哪里都行得通,今天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他没有能够追到现在的老婆,如果他没有凭借老公的关系打通上下联系,他还是一个小小的卑微的外销助理。

而她,是的!她太年轻了,起初他只把她当作小妹妹。事实上,他只比她大六岁。只是在这部分社会中,教导人们成长的速度太快了。六年的社会经历,能让她觉得他是一本深奥难懂的书,但值得一读。他似乎蒙上了一层传奇色彩。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也很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来匹配这个定位。他明白自己的担子很重,有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不能抛弃的责任。

这是他当初选择的路。在事业和爱情之间,他放弃了爱情。放弃爱情?不,他想过了。他一生中放弃过什么吗?不是,他娶了那个女人是因为他当时没有一个合意的女朋友,心中满是名利的念头,才体会到爱情的滋味。其实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很贪婪的人。他想抓住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金钱,名利,事业,爱情。他希望他的生活是一个完整的舞会。如果上帝愿意给,他就会接受。上帝不给,就一定要赢。在学校,他是门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家里,他是好儿子,是父母的骄傲;婚后,他是好夫妻的依靠;现在,他仍然是女儿的好父亲。他有着温柔帅气的外表,聪明的头脑,浪漫而富有才华,为人处事圆滑。他遵守社会、家庭和人的规则,他总是试图让一切看起来完美。

然而,在和她越走越近之后,他觉得自己的生活中失去了一些真实的东西。和她接触越久,这种感觉就越强烈。他觉得她就像一个活生生的人。她可以毫无顾虑的表达自己的情绪,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轻松。尤其是她的笑容,那种原本发自内心的笑容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他是那么不自觉的被她吸引,他们是那么不自觉的走到了一起。爱情,当它来临的时候,理智的防御在它面前是脆弱的,或者基于某种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完美的想法,他自私地抗拒着理智的觉醒。

在一次事故中,他把她变成了他的女人。然而,当他占有了她的处女之身时,她那满足而神圣的表情让他感到羞愧。那一刻,他似乎有一种冲动,甚至想放弃自己的家庭和现在的职位,和她一起离开这里,过田园般的生活。

“先生,你先走吧!我已经三天没睡觉了,所以在她醒来之前,你就已经筋疲力尽了。”护士又来查房了。她真的很同情这个男人。自从他三天前走进这间病房,就几乎没有出来过。不是呆呆的,也不是偷偷的抽鼻子。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还没到伤心的地方。才过了三天,原来的魅力男有点老了,有点消沉了。

“哦,不,我要在这里铺床。”他不想离开她,哪怕是一个晚上。他真的很害怕有一天醒来,看到她的脸上盖着白色的床单。

“嗯,你也应该早点睡觉。”

天已经黑了。看着护士喂她吃了药后,他开始铺床。铺床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个奇怪的噩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我睡在这里开始就没有停止过,一天比一天清晰。唉!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我希望今晚不要再这样了。

徐新真的很累,倒下后不久,他就能听到自己的鼾声。....

“我怎么了?为了你抛弃我父亲,叛教,我愿意和你走到天涯海角。那你呢?...你为了那个小婊子放弃了我?你配得上我吗?”还是那个可怕的女人,在地里近乎疯狂的对着一个男人尖叫。我看得出她的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突然,她的语气软化了,变成了恳求:“留下来,你的孩子我有,留下来,我可以不再在乎你的过去,只要你没有未来。”

“你娘,以你的聪明还不明白吗?你以为我闯荡江湖几十年,还有什么能拉住我?你一开始就不应该把赌注押在那个孩子身上。”男人的声音很冷,厚厚的筐里没有一丝温柔。那人的装束很旧,像是宋代的侠客,头戴金冠,身穿长袍,腰间佩剑。那个男的很帅,细长的单丹凤眼,浓浓的竖眉。他深棕色的皮肤,魁梧的身材,再加上他整个人的性格,看起来就是一个伤女人心的高手。

“爱情?你真的爱那个小贱人吗?”她微微抬起头,用手捋了捋松散的头发。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符号。要不是那双无情怒视的眼睛,她的美貌绝对能让很多男人成为她裙下之臣。

“是的,我爱她,我希望她成为我的妻子。我们永远是夫妻,永远在一起。”说到自己的爱人,他的语气变了,每一句话都包含着一丝丝的幸福。

“你想在一起吗?好吧!那你们就可以永远做夫妻了!步飞翼,你会后悔今天说的一切。我诅咒你...诅咒你...诅咒你。......

一连串令人震惊的怒吼让他再次从噩梦中惊醒。这场混乱的噩梦已经让他筋疲力尽。他用手捏着自己的脸,转过头,看着那个还在昏迷的女人,这辈子他唯一爱过却也是受伤害最深的女人。一种负罪感再次在他心中蔓延。他想到了自己的浮躁和自私,他一次又一次地自责。上帝啊。为什么这一切来得这么快?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弥补的机会?

上帝没给他机会吗?不,其实他是在她刚住院的时候得到的消息,只是当时太担心了。他以为她不会得到什么认真的,他一直不肯为她放弃什么。

他想到了他的妻子,一个精明的知识女性,当她有了外遇的时候,她总是知道如何让她的丈夫回到她身边,即使那只是一个身体。他清楚地记得,妻子发现她的存在时,利用丈夫的关系调换了她的业务部门,并严厉警告他,如果不停止和她的关系,就永远不能再在外贸上立足。其实他老婆也没必要说,他也明白如果这件事传到国外会有什么后果。在那个婆婆重重复杂的老外贸公司,像他这种原本头上有光环的人物,一旦发现自己生活作风有问题,就不会被那些闲言碎语淹没。此外,他刚刚当选为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这是他奋斗多年的,他要给自己一个交代,一种补偿。他这个正骨眼绝对不能出错。

他真的是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一方面,他不想让自己现在的地位和成就受到一点点损害。另一方面,他又不想放弃对爱情的深深眷恋。白天,他穿着绅士的外套,冷冷地面对她热切的目光;到了晚上,他控制不住对她美好身体的渴望,一有机会就找她出来做爱。只是他让这一切变得更加微妙和秘密。

要不是一个月前,公司体检查出她的血液中含有不良因子,并勒令她住院,他觉得他们可能还在那个租来的小屋里搞暧昧。恶心!他又重重地撞了一下头。现在不是玷污她的时候。是啊!他知道这个消息一个月了,却一次都不敢来看她。其实作为老上司,他早该来拜访她了,只是不敢。他明明知道自己心里有鬼,他害怕她会不受控制地扑进他的怀里。他当时怎么跟妻子解释?况且十大杰出青年改选在即。这个时候,一点点的关注都会给他带来威胁。在瓜田梨子下发生的事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意识到他真的爱她。她一直在他心里。虽然不能去看她,但那几天没有一个晚上能安然入睡。还有那个梦,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的。梦里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一个魔教教主的女儿爱上了一个穿着白袍的江湖客,江湖客却爱上了教主身边的石碑女子。呵呵,很老套的三角恋。一开始他怀疑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形成了精神上的反思。只是当教主的女儿竭尽全力却依然得不到江湖人的爱时,极度的嫉妒让她疯狂了。她跳进燃烧的火中,把自己作为祭品,来换取恶魔给她的诅咒权。“我诅咒,我忍受这火烘烤的代价是你来世的爱情,我诅咒,你来世的爱情将是永远无法挽留的煎熬;我诅咒,你来世的爱情将是一把刺入对方胸膛的利剑……”不知道有多少次,那个恐怖的呜呜声把他从梦中惊醒,但他醒来后经常会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那个江湖客在面对诅咒的时候总能如此淡定?

他喜欢看武侠小说,金庸的,古龙的,羡慕独行侠的生活方式,浪迹天涯,无所顾忌,无所牵挂,敢与皇帝平起平坐的壮志豪情。其实很多时候,他都想重重地拍桌子,对着自己什么都不懂,只会瞎指挥的老板大喊:“妈的!我不干了”,那一定很提神。他常常觉得自己身体里总有另一个自己要冲出去,但却被牢牢裹在一个厚厚的茧里。

“是易哲吗?”躺在床上的女人似乎醒了。

“刺绣!哈哈,你终于醒了。”上帝保佑,她醒了,给他时间告诉她,他有多想她,有多需要她,有多爱她;让他有时间向她坦白自己的自私和无情。

“你怎么来了?虞雯来看你了?”

“嗯,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得了这种病?”

她没有回答他,但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等等!他似乎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笑容?就像那个梦里一样。......

这是一场激烈的杀戮。大约一百名手持刀剑的基督徒围住了这位名叫布飞翼的江湖客,他的身旁还有一名身穿蓝色衬衫的女子。飞翼步显然受伤了。他握剑的手一直在流血,但他还是想保护身边的女人。100多人奉首领之命来杀他,首领主要是为他死去的女儿报仇。看来这个地方会成为他的藏身之处。“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有一次好朋友问他值不值得,他知道值。俗话说,钱好找,知己难求。他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不是为了名利,而是为了报仇。只是他的天性中有一种崇尚自由的情绪。他向往简单轻松的生活方式,追求一种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游的感觉。所以,他拒绝了尤娘的爱,因为他知道,她会用自己的爱来束缚自己。他需要一种身体上的自由和精神上的安定,就像天空中飞翔的风筝可以凭着翅膀和风速在蓝天中飞翔,同时他需要一个可靠的人在厚重的大地上握住线轴。而蓝蓝正是他要找的人。他愿意把自己漂泊的心交给她。从此他觉得这辈子可以过得无怨无悔了。

他不会怕死的。蓝蓝在哪里?他知道她不会害怕。最后因为寡不敌众,腹部和背部受伤,死在刀下。虽然他们两人死时都受了伤,但当他伸手去拉蓝蓝的手时,他在蓝蓝血淋淋的脸上看到了微笑,这使他死得非常平静,死得很公平。

为什么这样相似的笑容现在只能让他更加愧疚?

滴滴——滴滴——滴滴——他的手机响了。

“哲翼,你疯了吗?你还和那个女人在一起吗?”是他的妻子。

“是的。”

“你在那里呆了三天,如果让别人知道,你想过后果吗?现在是最后一次选择,这是如果出了什么差错,你将会失去你所有的努力……”

“那就算了。”他的语气出奇的平静。平静得连她自己都有点吃惊。如果他没有示意她不要出声,她会问他为什么。

“什么?“算了”这个词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欧的字典里的?你这么多年的努力就因为这么一个小姑娘毁了,值得吗?”

值得吗?又是这样的问题。人一辈子都在想值不值得。诚然,人生不可能尽善尽美,人在不同的时间会被迫面对不同的选择。人无法遇见未来,也无法知道怎样的选择才是最好的,所以才会优柔寡断,犹豫不决。

“值得,因为我爱她。”这是他第一次敢于告诉别人他爱她。说了之后,他觉得背上的十字架轻了很多。“我想我们的婚姻该结束了。总有一天我会找个律师和你谈谈的。”

对方没有回答。短暂的沉默之后,他挂了电话。反正没关系,他想。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你觉得值得。成功与失败,幸福与不幸都不会在自己的头脑中定义。得失是相对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自己在这短暂的人生中真正想要的东西,不要让它和你成为失去的朋友。在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憾,那么你的选择就是值得的。他看着她的笑脸,深情地告诉她,等她好了就娶她。当然,现在他要去买一枚漂亮的戒指。

她拉着他的手,似乎不愿意让他离开。呵呵,这个傻丫头居然说要牵着他的手走,让她来世早点认识他。怎么会呢?他走在路上,口袋里装着一枚白金钻戒,很耀眼。他不是说过‘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吗?永恒,他喜欢这个词,他相信他们会世世代代是夫妻。

呵呵,他的思绪开始游走了。他第一次觉得生活可以这么轻松,第一次意识到幸福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过马路的时候没有看到一辆卡车从岔路口拐过来。汽车开得太快了,当司机发现他时,卡车已经从他身上碾过去了。

地上鲜红的血像燃烧的火,也红的发紫,紫的发蓝,蓝的让人心寒。水晶钻石在鲜血的染色下更加明亮。

是啊!钻石不会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