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期末考试能抄吗?
你不能。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考生在考试中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作弊:违反规定使用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者装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和答案,或者胁迫他人为抄袭提供便利的;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和设备;故意销毁或者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资料的;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学号等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传递、接收文章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其他行为。
扩展数据: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条例》的有关要求:
1,如被认定为“作弊”,将取消该科目所涉及考生的考试成绩,并取消其报考学士学位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同时取消参与考试的考生资格。该科目在涉案考生成绩档案中记为“作弊”。
2、被认定为“扰乱考试秩序”的,终止考生参与本科目考试,取消各科目考试成绩,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并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3.在涉案考生的成绩档案中,题主记载“扰乱考试秩序”。考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