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成人教育课程免试管理办法
1.如果学生学习了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些课程,他们可以申请豁免。
(一)通过湖南省或外省成人本科学历统一英语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PETS-4以上,或考试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本科英语课程。
(2)英语专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可申请免修非英语专业公共英语课程。
(3)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或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非计算机专业公共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修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哲学、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等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与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6)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已学过的、与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和学时相当的公共和专业基础课。
申请免试本科基础专业课的学生,原课程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并须由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学生注册部门出具证明。
(7)持有湖南大学出具的学历教育课程考试成绩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规定的同等级别的相同课程,并将原考试成绩记录在毕业生报告单上。
二、申请免修课程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使用虚假或伪造的证书、成绩证明(成绩单)进行课程免试的,一经发现,取消免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四、已批准免修的课程(第十一条第七款除外),一般在毕业生报告单的分数栏中记录“免修”字样。
5.申请课程免修,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向所在函授站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