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但是我该如何写一篇国内外林黛玉形象研究的总结呢?

20世纪,对林黛玉形象的研究可谓异彩纷呈。纵观上个世纪,林黛玉的评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现实的道德伦理判断;2.文学典型评论;3.文化审美探索。在此期间,对曹雪芹佚稿中黛玉的原型和黛玉之死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虽然评论的视角和方法几经变化,但仍无定论。究其原因,在于这一典型形象本身的复杂性、模糊性和永恒魅力。

关键词:世纪红楼梦林黛玉研究

《红楼梦》诞生至今已近两个半世纪,人们对林黛玉的评价也已有二百多年,但对林黛玉形象的本质特征仍未达成共识。据笔者不完全统计,20世纪研究林黛玉的专著有300多部,还不包括与这一形象相关的作品。本文旨在对这些研究成果做一个总结,以期对林黛玉评点的主脉做一个大致的梳理。

中国古典小说人物分析史的一般过程是三个阶段:现实的道德伦理评价、典型的文学批评和文化审美探索。20世纪的林黛玉评论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从时间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初至40年代末,50年代至70年代,80年代初至20世纪末。

现实的道德和伦理判断

20世纪上半叶的林黛玉研究

20世纪前50年,大多数评论者把林黛玉放在道德文章的天平上,得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

王国维《红楼梦》出版于1904年(光绪三十年),是20世纪红楼梦研究的开端。其中论述了林黛玉与宝玉的爱情悲剧:“先说宝玉与黛玉:贾母爱宝钗之恩,罚黛玉之孤独,又信金玉之异端,想着压制宝玉之病;王夫人牢牢依附薛凤姐持家,所以怕黛玉有才,自己也不方便。袭人在罚尤二姐和香菱的时候,听到黛玉的话(第八十一回)“东风要压西风,还是西风压东风”,怕了灾,和凤姐在一起,也是自然的。宝玉对黛玉的承诺,而不是对他最爱的祖母的承诺,是出于普世道德,黛玉是女人!因为这种种原因,金玉结合,木石分离,其间还有蛇蝎的存在和超常的变化?但是,平时的道德,平时的人情,平时的情况也不过如此。”在王国维看来,林黛玉当时的性格、背景和道德因素注定了她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

民国初年,在《红楼梦》研究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派别——索隐派。其代表人物有王、、沈平安、蔡元培、邓、。他们的目的是寻求小说中隐藏的“技巧”或“精微之意”,实质则是寻求《红楼梦》中影射的一些历史人物。王、沈平安《红楼梦》(1916出版)认为《红楼梦》是清祖董鄂妃所作,林黛玉就是董鄂妃董小宛。蔡元培1917出版的《石头记》,认为“林黛玉是朱朱安的影子”,“朱江是她家的影子,住在潇湘馆,她叫朱朱安。竹生于秀水,所以绛珠草生于凌河之畔。”邓匡言《红楼梦真相解读》(1919出版)认同林黛玉就是董小宛。他说:“书中宝玉,黛玉,皇帝后妃也。”(《释真》第二十二回)但他也说林黛玉写的是乾隆皇后夫差。“曹石的林黛玉不是他。乾隆原配后,由正福晋提拔,后死为孝皇后夫差。”第二次是自相矛盾,说林黛玉不是别人,正是方苞。林黛玉把它和朝臣混在一起,又和方苞混在一起。也,高玲也;绛珠仙草甘露泪。一和二,二和一。”(《真相大白》二)林黛玉一下子变成了董小宛、傅察氏、方苞。纵观索隐派对林黛玉的研究,不仅牵强附会,而且往往自相矛盾。

俞平伯《红楼梦》出版于1923。在《作者的态度》一文中,他对比原著,提出了“若两峰对峙,两水分岔,则各极精彩,使情繁盛,文章精彩”的著名观点,即“柴黛为一。虽然“钗黛合一”说早在《红楼梦》问世之初就已有之,耿也一直批评“钗玉两名,人一名”,但俞平伯先生是近代第一个明确提出“钗黛合一”说的学者。他对林黛玉的评价不再局限于单个人的范围,也不局限于对人物的伦理判断。从此,林黛玉的评点开始了文学评价和审美评价的进程。

5月24日,1935,《北平晨报》发表了李·《林黛玉》一文。李认为“林黛玉的人生观与宝玉如出一辙,只求一个爱情。贫富,盛衰,亦无所谓。”他说林黛玉“幼时丧母,后丧父”,寄居的生活环境“培养了她的悲伤”,而薛宝钗的出现所形成的这种特殊环境,引起了黛玉的“嫉妒”。“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两个嫉妒的典型人物,一个是潘金莲,一个是林黛玉;但是,如果我们比较一下,可以发现前者是资产阶级的,粗鲁的,而后者是绅士的,优雅的。”李在他的分析中谈到了林黛玉的一些性格特征形成的原因,这是有道理的,但他把林黛玉的性格形象概括为一个“妒”字,却是很片面的

1944否1,第2期《现代女性发表林黛玉的痴恋与黛玉之死》。他在《林黛玉之恋》中说“这个姑娘发现了人与天的冲突,她很无助。但感情不允许她屈服,她坚持独占宝玉,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对抗那天的金玉姻缘。于是她随时听着,谁的脚步声走近宝玉身边;随时看着,宝玉的心在向谁跳动。她的灵魂总是处于紧张和惊讶之中。但是,诗人的姑娘既不懂环境,也不懂战略战术。她唯一的能力就是在不经意间用犀利的言辞刺伤敌人,伤害中立者,以此来警醒敌人,让自己变得孤立无援。她的神经越敏锐,敌情就越强烈,她的地位就越孤立,假想敌就越多,只好让深深的怀疑、嫉妒和抑郁不断侵蚀自己,人生的道路就很狭窄。”他在《黛玉之死》中也指出“黛玉为什么会死?因为她的爱情失败了。爱情为什么会失败?因为她的性格是环境不允许的。黛玉和她的对手宝钗的性格完全相反。宝钗是人,黛玉是诗;宝钗在解姻缘,黛玉在恋爱;宝钗执实,黛玉沉浸于意境;宝钗有计划地适应社会规律,黛玉自然表现自己的精神;宝钗代表了当时普通家庭主妇的理智,黛玉代表了当时知识分子在闺阁中的感情。于是环境容纳了迎合时代的宝钗,扼杀了违背现实的黛玉。黛玉的悲剧就是这样一种人格与时代的矛盾造成的。”宇泰可以说是第一个开始了解林黛玉形象的学者,他的精辟见解被后来的许多评论者所继承。

周华的文章《林黛玉——从一个不健康的个人主义者看中国贵族生活》(天津大公报1947 65438+2月16)认为,“林黛玉是一个接受了许多天生哲学的个人主义者。她善良、率性、自然,渴望平等和自由。她源于贫苦贵族生活的精神生活充满了脆弱,柔情让她无力反抗任何迫害,只能四处乞求支持,可见她的精神生活是不健康的。”

这一时期的索隐派完全把林黛玉当作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真实的人,没有把她当作一个作家塑造的文学形象来看待,这是一种误解。一些评论者对这一形象进行了一定的道德评价和判断。宇泰是用马克思主义研究林黛玉的第一人,他的观点影响深远。

典型的文学批评

——五七十年代林黛玉研究。

从65438年到0954年,国内学术界对以胡适、俞平伯为代表的新红学进行了批判,这标志着红楼梦研究出现了一定的转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李希凡发表了《红楼梦中两个矛盾的典型——林黛玉和薛宝钗》(新观察,第23期,1954)。文章认为,“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典型人格,反映了不同的社会力量。林黛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要求个性自由发展,与封建势力的矛盾,最终导致了她的悲剧命运。薛宝钗是封建制度的坚定捍卫者,封建礼教既要‘德’,又要‘才’。”在此基础上,李希凡对俞平伯的“女装合一”理论进行了批判,认为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审美观。

另一篇否定“女戴合一”论的重要文章是刘大姐的贾宝玉、林黛玉艺术形象(解放日报1954 65438+2月12)。文章认为,“林黛玉这个悲剧的例子,是中国古典文学中最好的典型女性。”“她有高度的文学天才、清晰的哲学头脑、高尚的情操和真诚的热情。她鄙视封建文化的庸俗,诅咒八股的虚伪。她不骄不躁,不贪财,她用生命为理想而战,不屈服,不投降,不与人勾结。为了坚持自己完整的人格和幸福的爱情,她战斗到最后一刻。”“这个典型形象是对长期封建社会女性的才华和痛苦的总结。”笔者认为宝钗与宝钗在思想性格上是对立的,“宝钗与黛玉合一”说难以成立。

李希凡和刘大姐的文章在当时有广泛的影响。随后几年出现了舒芜的《林黛玉与薛宝钗》(新中国妇女1955第1期)和菊生的《打宝玉》的《林黛玉与薛宝钗》(文艺学习1955第65438期)。以及刘洋对贾宝玉、林黛玉典型形象的社会意义(光明日报1955 2月13)和曹雪芹笔下蓝欣的黛玉、宝钗(见1963《红楼梦论》)。这些文章的观点与李希凡、刘大姐的观点基本一致,即把林黛玉定义为“封建叛逆者”,她与薛宝钗处于两个对立面。

当学术界和阅读界对林黛玉的评价基本一致时,何其芳以1956的结尾完成了长文《论红楼梦》,次年发表在《文学研究文集》第五辑。文章的第四部分指出“至于林黛玉的性格特点,如果只用叛逆者来形容,那就太笼统了。有些文章说她是“一个解放思想很强的人”,说她“几乎具有崔莺莺和杜丽娘的温柔,祝英台和白娘子的勇气和力量”,这是忽视了这种典型的个性和特点的结果。我们来看看人们在生活中是如何使用林黛玉这样的名字的。人们称这个瘦弱、多愁善感、容易流泪的女孩为林黛玉。虽然这种认识很简单,不完整,或者很肤浅,但也不是空穴来风。这恰恰是林黛玉最典型、最突出的特点,也是《红楼梦》中反复描写的。”“自然,人的性格总是复杂的。作者还写了她性格的其他方面。写她像冰雪一样聪明。写一写她的自我否定。写她有时直截了当,幽默风趣。写她对爱情那么执着,那么痴情。写她不只是‘容易变小’,有时候对她爱的人很温柔。但她性格中最强烈的色彩是忧伤和悲哀,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不幸女性的典型。”何其芳指出,很多不幸都集中在她身上。首先,她是女人,这让她的叛逆和反抗与贾宝玉有很大的不同。“林黛玉的叛逆和反抗主要表现在这样一种痛苦的形式上。虽然不幸几乎将她压垮,但她依然没有屈服,依然在努力改变命运;她虽然不能粉碎思想上封建主义的枷锁,但仍在与之斗争,在精神上仍表现出不屈不挠的精神。”何其芳的观点打破了林黛玉形象分析的单一化。它告诉人们“如果只用叛逆者来解释”林黛玉的性格,就很难揭开这个不朽典范的全部内涵。

蒋和森的《论林黛玉》(《人民文学》第8期,1957)既没有对林黛玉作出道德评判,也没有简单地给她贴上一个阶级的标签,而是非常细致地分析了她生活的典型环境,指出了这一形象的典型意义:“林黛玉的童年生活因先天的孱弱和母亲的早逝而蒙上了一层忧郁的阴云。”“她对靠别人活着的命运感到不安,又摆脱不了这种命运,这种命运使她敏感、自尊、小心眼、坦率。”“林黛玉的痛苦不是因为她的敏感和偏执,更不是因为她的自尊,而是因为造成这种敏感和偏执,压迫这种自尊的私人社会制度。”“阶级的影响给这个女孩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富裕的剥削生活所培养出来的许多贵族小姐的清高、细腻、脆弱、生活作风等等,都是从她的各种表现中自然而然地交织出来的,就像她人格中其他许多闪光的东西一样。”“她有那种属于‘艺术类型’的敏感和细腻,主要不是用来感受生活中的美好和诗意,而是用来感受那个时代的寒冷和潮湿。对这个女孩来说成了一场可怕的灾难,导致她遭受了比一般人更多更大的社会折磨。”她执着地追求专属的真爱。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似乎她不知道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其他的悲欢离合。但封建传统观念不断威胁着她对爱情的渴望,以至于她把封建家族的统治者视为自由婚姻的保护者,这必然导致她的悲剧结局。“即使宝黛如她所愿成为终身伴侣,这仍然是一个悲剧。这种不可改变的悲剧的根源,始终是世纪之交的中华大地上,没有一块可以容纳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土地。”“林黛玉的悲剧是性格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一要求无法实现之间的悲剧(恩格斯)”。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在林黛玉的悲剧中,还有她所依附的封建没落阶级的悲剧,还有金黛玉小姐更加无法摆脱的悲剧。作者认为,通过这个形象,曹雪芹对现存的制度和道德观念提出了广泛的质疑。何其芳、蒋和森的文章是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在典型环境中塑造典型形象的文学理论得出的不同于李希凡等人的阶级典型理论的结论,从而完善了林黛玉人物形象的典型理论。

纵观林黛玉研究史,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评论者抛弃了人类现实的伦理判断方法,开始思考文学中的形象,将林黛玉与作者的创作思想乃至艺术手段相结合,着眼于人物性格、思想、时代、阶级内涵的文学形象层面。

十年“文革”期间,由于受“四人帮”的“红楼梦阴谋”的影响,对林黛玉形象的评论产生了一些荒谬的看法,属于非学术噪音,在此不再赘述。

文化和美学探索

——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的林黛玉研究。

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的解放,研究方法发生了变化。对林黛玉形象的批评进入了以文化审美探索为主流,哲学心理研究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阶段,取得了20世纪林黛玉研究的新成果。

需要指出的是,从典型性到文化审美探索,有过一个过渡期。整体来看,对林黛玉形象的理解没有重复,但在某些部分有肯定、否定和组合的过程。南林的《论黛玉的觉醒与宝玉的沉睡》(河北大学学报,第2期,1981)把黛玉和宝玉从反封建礼教和叛逆的同志中分离出来:“林黛玉在叛逆的道路上找到了正确的出路。”“贾宝玉只是一个可以觉醒,但尚未觉醒,处于觉醒边缘的形象。”张的《论林黛玉的性格与爱情悲剧》(《红楼梦学刊》第2期,1980)认为,“林黛玉的思想性格既有自尊、敏感、尖锐、孤傲、脆弱的一面,又有恭敬、正直、宽厚、谦虚、坚强的一面。前者是外在的,后者是内在的。”“两者有内在联系:从人生哲学上讲,是黛玉尊重谁,谁就尊重谁的原则,其中蕴含着现代平等观念的萌芽。从政治上讲,是黛玉对这个阶层为后辈指定的人生道路的坚持反叛。从婚姻的角度来说,是黛玉坚持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爱情必须建立在* * *的叛逆思想上。这三者形成了林黛玉思想性格的本质特征。”何永康《林黛玉的人物世界透视》(红楼梦研究系列1985第12期)认为,林黛玉的主导性格是叛逆精神,但她也是“敏感多疑、傲慢不羁、贵族诗意”。周蕙的《论林黛玉》(文学遗产第3号,1988)认为,“她是贾宝玉和薛宝钗之间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第三人’。前四十二回是贾宝玉的同路人,后四十二回又成了薛宝钗的同路人。”

就像研究者在人物、道德、时代、阶级内涵的结构上屡屡进展甚微一样,很多人试图从文学思维转向文化审美思维,开始探寻这一形象的内在意蕴和魅力。曾的《论林黛玉之美》(中山大学学报,第3期,1983)是这方面较早的尝试。他认为林黛玉“本质上是一个堪比屈原的形象。她是一个内外都很美的人物,时代感很强。竹子、芙蓉花、菊花象征着她美好的性格——出淤泥而不染,心灵单纯纯洁,豁达坦荡,内心善良不屈。”“其思想品格也具有时代特征,即要求尊重人,维护人的尊严,不能容忍丝毫的人格和自尊的解读。”《红楼梦》十二人物之一林黛玉(花城1983之五)吴英《林黛玉》一文认为,“林黛玉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半封闭的贾府孕育并形成了她追求人性解放和觉醒、追求自由恋爱的性格。”“林黛玉的人格是美好的,高洁的,美好的,丰富的,含蓄的,深邃的,内外分明的。”

继这两篇文章之后,出现了大量从文化和美学角度进行的研究,形成了林黛玉形象解读的主旋律。李希凡的《林黛玉的诗与性格——红楼梦意境探微》(《红楼梦学刊》第1,0983期)认为,“敏感的诗人气质是使林黛玉性格具有动人艺术力量的重要因素,诗意的境界和氛围陶冶了她的神韵和美丽,使她始终荡漾在十二钗的‘群像’中。林黛玉的艺术形象,一个诗化的人格,可以说是中国小说史上一个辉煌而独特的创造。”陆启祥的《花的诗的化身——林黛玉形象的文化意蕴与造型特征》(红楼梦学刊第3期,1987)指出,“林黛玉不仅是《红楼梦》中的第一个女主人公,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整个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个女主人公。她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明白,这是一部为闺阁而传真的作品。如果说他指的是他的女儿,她被天地之间的美灵所折服,是一朵花,那么林黛玉就是花灵。如果说,他把生活精神化了,把它洒向了诗歌,他创造了一种诗意的、真实的艺术,那么他塑造的林黛玉形象就是最诗意的,是诗的化身。”同时,他认为林黛玉形象的文化意蕴既有继承性,又有新质性。从现代价值观来看,林黛玉形象超越花神的新质在于独立意识或人格意识的觉醒。那些传统的东西和新的品质的结合,强化了人物性格的真正独立性和独特性。许的美及其崇高化与毁灭——论悲剧形象的审美价值林黛玉(《红楼梦学刊》第2期,1987)认为“林黛玉的生活和人格是诗意的,宝钗的生活是平淡的。”“经历了人生悲剧的林黛玉,因为‘真实’而美丽。在‘真’的基础上,美上升到华为的‘崇高’等美。”

狄瑞平的《孤独与骄傲》——优秀传统文化出身的林黛玉(《红楼梦学刊》第65438期+0988期,第65438期+0期)认为,“曹雪芹鄙弃权贵、敢于斗争、率真坦率、嫉恶如仇、救弱济贫的风格,经优化而辉煌。他们共同调动了封建文人所擅长的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等艺术经验,完成了一个全新的艺术形象——林黛玉。”王钟的《论林黛玉的精神美》(怀化师范学院学报,第2期,1989)指出,林黛玉的吸引力在于她“才华横溢,人格优美”和“忠贞不渝的感情”。

李兰和杜敏的《冷月谈黛玉——林黛玉形象的情感与意蕴思辨》(红楼梦学刊第3期,1991)提出“林黛玉是曹雪芹笔下的一个艺术精灵,不是生命中的一切,而是她出生、养育、毁灭、埋葬的那个时代的一个幽灵。”她的诗性气质、修养、风格、品格,将与明月长存。"杜敬华《黛玉的人格道德评价》(《红楼梦学刊》第4期,1992)指出,"林黛玉和薛宝钗都有传统道德,薛宝钗思想中有很深的封建道德观念,林黛玉体现了中国优秀文化的结晶。林黛玉是个新人物,俞平伯先生对她的评价“真”、“刚”、“热情”、“天真”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与宝钗的“屈”、“冷”、“世故”形成鲜明对比。她和宝玉一样,追求一种符合人生意义的新道德,抛弃另一种旧道德。"

薛的《论林黛玉》(《红楼梦学刊》第3期,1993)指出,林黛玉的人格魅力在于她的真实:“她只能在真实中找到知己,她只需要在真实中找到知己。没有人会爱林黛玉的缺点,但也没有人会因为她的缺点而和她拉开距离。这也是真正的魅力,林黛玉的魅力。”“贾宝玉是批判的代表,林黛玉是感伤主义的代表,林黛玉以其女性的深度和诗人的尖锐而感伤。父母双亡和爱情受阻这两个苦果所引发的个人情感和时代情感的相互作用,使得黛玉的忧郁和悲伤更加沉重动人。《曲木《红楼梦中骚影——论林黛玉与屈原之间的生死观》(贵州大学学报,第3期,1993)认为,“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以‘死’为题材的文学创作发端于屈原的《离骚》,而《红楼梦》则达到了极致。曹雪芹在他的潜意识里从来没有死过。他描述了许多女性的死亡,但最“惊人”的是林黛玉的自杀。曹雪芹用“师楚”的写法,把自己对楚人生死的人性特征的理解投射到自己心爱的人物身上,让他们闪现出更多楚人的风采。所以林黛玉的怨念、生命人格、生死观都有屈原的一些特点。"

刘翔宇的《爱的追寻与爱的失落——论黛玉形象的文化情结》(红楼梦学刊第2期,1988)认为,“前生之恋——一种悲剧性的命运与神话般的警示(绛珠草还泪与娥皇、女英传说)”与“现在之恋”——黛玉是用自己的执着与真诚赢得的。“林黛玉爱情的时代性——她对爱情的不懈追求,表现了一个觉醒的女性对个体生命和青春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她对中国传统文化、儒道思想的背叛和超越。”陆小军的《宝黛爱情悲剧新论》(《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2期)提出“两玉之恋是中国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自由伦理下的爱情。不,呆在月球的西翼,迎风的门半开着。大概是《玉人来了》的奇遇吧。没有了“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活”的惊心动魄,一切都将回归日常生活。同样是刻骨铭心的叛逆,但宝黛的爱情反映了自由伦理下爱情的脆弱——两个个体在爱情中完全契合的愿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完全实现。同时,中国人以“崇拜纯洁的孩子”为核心的人格取向在宝黛的爱情中得到了生动而残酷的体现。这不仅是一场爱情悲剧,更是一场关于纯洁、爱情崇拜、怜悯、自卑、真诚、永恒的人格悲剧。在自由伦理和传统人格关怀下的宝黛之恋,是一首理想而非现实、退步而非进取的歌。"